本报讯(记者 宋金婷)为解决影响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灌溉、排涝和饮水问题,霍山县通过“四个优先”策略,在贫困村水利工程规划、实施、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全力助推水利精准扶贫,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生产、生态条件。
优先纳入规划。对实施地点在贫困村辖区内,同时符合霍山县“十三五”水利规划内容的水利工程,一律优先纳入规划范围。
优先落实计划。在项目实施计划分配上,先确定项目总计划50%份额的“大盘子”扶持贫困村,再根据贫困村水利实际情况精心安排具体到村的“小盘子”,确保贫困村水利项目计划份额最大化。
优先整合项目。通过县水利规划委员会,优先整合水利基建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国土高标准农田整治等项目在贫困村实施,形成多头参与水利扶贫工作新格局。
优先拨付资金。根据贫困村年度实施的水利工程资金计划,在资金拨付过程中,提前预拨70%启动资金至乡镇,确保贫困村水利项目早开工、早受益。近两年,该县在“八小水利”项目中安排贫困村实施塘坝扩挖、沟河清淤等水利工程680处,在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中安排贫困村实施供水工程338处,累计完成投资4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