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
实现储备土地管护法制化
——解读《六安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
一、背景
一直以来,政府储备土地均不同程度存在乱挖乱堆、乱搭乱建等破坏行为,严重侵犯了政府储备土地权利,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还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做好储备土地管护工作迫在眉睫。
2017年9月,市国土局前往安庆、滁州、宣城、蚌埠等地市就政府储备土地管护及土地利用等方面进行考察学习。市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秘〔2015〕232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草形成《六安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两区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汇总完善后呈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政府2018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六安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5月21日发布《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办法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90号)(下称《管护办法》)。
二、内容
《管护办法》共七章二十二条,对管护职责、管护内容、管护方式及要求、管护费用、临时利用、履行义务、责任追究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分别为:第一章总则,说明制订《管护办法》的依据、目的;第二章管护职责,主要明确市直各相关部门及辖区政府工作职责;第三章管护方式和要求,明确委托管护、自行管护和临时利用三种管护方式,以及临时利用审批程序;第四章资金和收益管理,明确临时利用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第五章履行义务,说明市土地储备机构和管护人应履行的义务;第六章责任追究,明确不履职尽责或违规违纪的责任;第七章附则,说明解释权限及实施时间。内容体现在“6321”管护模式,具体如下:一是6大责任履行管护。明确规定管护主体的六项义务,管护责任不仅仅局限于合同的约束力范围内。比如保证储备土地四界完整;维护储备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和地下基础设施现状,防止倾倒垃圾、乱搭乱建、乱挖乱堆土方,防止私自耕种(养殖)、秸秆焚烧等损害储备土地行为;不得擅自利用储备土地从事经营活动;管护期满后配合办理土地移交手续等,全力保障储备土地权利不受侵犯。二是3种方式因地制宜。根据储备地块的具体情况,规定委托管护、自行管护、临时利用的三种适用情形,选择适宜的管护主体。比如临近社区的储备地块,委托所在辖区乡镇(社居委)组织管护的,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委托其管护;位置偏远的通过招标选择物业或保安公司管护等等都是市场化运作的有效尝试,实现储备地块管护全覆盖。三是2档计费控制成本。按照储备地块的面积分档划定费用上限标准,即以宗地面积小于100亩和大于100亩(包含100亩)分为2档,综合考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场用工价格进行基本费用取值,最大限度降低土地管护成本。四是属地管理一线兜底。为平衡可能出现的情势变化和办法相对滞后的时间差,还设置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政府指派专人管护的兜底条款即“选择委托管护、自行管护或临时利用的方式,仍然无法确定管护人的情形,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政府指派专人管护”,尽可能避免出现管护的“真空”地带。
三、意义
一是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必然要求。土地纳入政府储备,便于政府对国有土地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和调控,对已纳入储备土地进行管理正是对国有资产的守护。二是创城工作的必然要求。《管护办法》出台后,无论从满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求,还是从塑造和维护城市文明形象长远考虑,科学有效的管护必不可少。三是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管护办法》出台将有利于加强各部门之间衔接,通过社会宣传、信息共享、联动机制等,引导广大市民、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辖区政府参与和配合守好“净地”成果,共享城市发展红利,增强群众获得感。
随着《管护办法》出台,将对加强六安城区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防止侵犯、破坏储备土地权利等行为的发生,实现国有储备土地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促进土地储备工作健康发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讯员 许娟 陈兵)
坚守红线落实占补平衡任务 创新机制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市耕地保护实现“三位一体”跨越式发展
本报通讯员 汪 超 陈方忠
今年以来,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和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从而实现坚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创新土地综合整治新机制、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用地布局的约束,建立了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提前介入机制。年初,召开全市重点项目用地服务工作座谈会,就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说明。在用地预审阶段,与项目建设单位加强沟通,避免项目选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强化责任考核。制订《六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综合考核体系,明确县区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按照我市2017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计分细则,认真开展对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耕地保护内容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联合市农委、市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2020年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的工作通知》,对县区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将报送市政府,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
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方面,大力实施补充耕地项目。今年以来,全市已实施并验收补充耕地项目28271亩,其中:土地开发复垦项目21908亩,增减挂钩项目3321亩,工矿废弃地复垦3042亩;严格补充耕地项目验收管理。对照政策文件规定,对新增耕地项目验收程序、验收步骤,验收资料归集等进行再梳理、再规范,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对金寨县试点期间200亩以下的新增耕地项目采取由乡镇政府组织初验,县政府组织内、外业验收,市级内业全面复核、外业抽查复核的方式进行确认,加快了验收步伐;落实好低效园地、残次林地作为新增耕地后备资源的新政策。省厅《关于对有关新增耕地项目复核认定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市及时转发了文件,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可行性评估工作。目前,各县区正在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和实地踏勘。
为创新土地综合整治新机制,今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创新机制,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加大投入,助力精准脱贫和振兴乡村的新要求。市政府紧抓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地方“助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的机遇,印发了《六安市乡村振兴一期工程项目土地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资渠道,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项目实施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和新增耕地指标的交易或有偿自用作为项目融资的还款保障。目前,项目已提交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进行评审。
2017年,我市高标准农田总建设任务32.12万亩。其中:国土部门14.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部门11.12万亩,市发改和农业部门6.5万亩建设任务均于5月底前全面完成验收并系统报备。为全面实施2018年度项目建设。年初,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地争取早立项、早实施、早验收、早见效。截至目前,市国土部门承担建设的14万亩,已完成2.8万亩的高标建设任务,未实施的项目均已完成规划设计及评审,部分项目正在开展工程招标前的审计,计划6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标;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科学编制项目实施规划,做到项目区选址与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充分结合,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农田水利基础等涉农项目有效衔接,项目工程建设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关规定实施,确保工程范围内耕地平均质量有提高。
下一步,国土部门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通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对县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充分落实和运用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考核力度,实施多种监督机制,让耕地保护工作成为常态。通过召开会议、媒体报道和专题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宣讲、解读相关政策,阐明耕地保护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达成全民保护耕地的共识,使保护耕地成为人人关心的共同事业;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着重做好国土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新增耕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四类项目实施,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存量,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开辟新的资金来源;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强化部门协调,严格督查考核,全力推进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落实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项目“谁牵头、谁入库、谁确认”的原则,推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统一上图入库工作;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年度补充耕地计划,认真完成省下达我市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并着力提高补充耕地质量,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双占补平衡。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尊重农民意愿,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开展耕地质量提升、旱地改水田工程实施,着力解决“占水补水、占优补优”工作难题。
探索激励措施 加强督查考核
我市国土资源
信用管理显成效
本报讯(通讯员 苏原
何纯)国土资源信用管理工作目标是以培育土地使用权人、矿业权人及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的良好信用为重点,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2月正式启动国土资源信用管理工作,并指导督促各县(区)局同步做好此项工作,在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努力下,国土资源信用管理顺利起步,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促进国土资源市场健康发展。
为加强市级信用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按“四到位”要求,安排业务分管领导牵头分管,规划与调控监测、土地利用、矿业管理、土地储备、国土执法和地理信息等科室单位具体承办,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工作领导机制。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国土资源信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领会国土资源领域信用管理工作重要意义,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录入和失信惩戒“两落实”工作。市级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指导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信用管理工作,通过发文发函,召开推进会、研讨会,对县(区)局信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寻求解决途径,在全市国土系统形成合力。
2016年底以来,市、县两级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运用多种方式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对于拖欠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企业,在上缴全部出让金和违约金之前,限制其报名参与土地招拍挂;对于拖欠探矿权价款和探矿权使用费的企业,在付清探矿权价款和探矿权使用费及滞纳金之前,限制其矿业权申请审批;对于土地闲置的企业,必须在改正或接受政府依法处置后,才具有申请新的用地权利。通过土地使用权人和矿业权人信用建设及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建设等,有力地督促其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减少了失信现象,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按信息统计共录入信息1754条,其中新增896条,更新779条,撤销79条;按事项统计录入信息390条,其中土地市场合同287宗,采矿权基本信息8条,采矿权保证金信息5条,采矿权使用费信息4条,采矿权复垦费信息3条,监测合同1宗,土地整治合同67宗,处罚信息15条;失信惩戒信息153条。
下一步,市国土资源局将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宣传工作,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活动,通过媒体、网站等多种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多种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树立诚信理念。进一步强化失信惩戒行为,积极探索守信激励措施,促进企业和个人诚实守信,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提高市县国土部门开展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建章立制,努力构建国土资源信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信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