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绪敏 记者
储著坤)不悬挂号牌,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6月7日下午,在济广高速公路六安西收费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民警就查获了一起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当天下午,一辆小轿车驶出收费通道,民警远远看到小轿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面对民警检查,男子出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车辆已办理了行驶证,怎么没安装号牌?”“号牌还在制作,下星期一才去车管所取。”男子一边回答民警提问,一边拿出临时号牌。民警一看,临时号牌已是过期状态。进一步的检查中,民警在车后备箱发现了两块崭新车牌。男子辩称,车子玻璃被砸耽误了安装号牌。“号牌已经领取,安装要多少时间?再说,安装号牌与车玻璃被砸并无必然联系。”民警这样反驳道。
男子见无法抵赖,承认了违法行为。鉴于男子车上所乘人员为一名网约顺风车乘客,不具备驾驶资质和条件,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开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要求其15日内接受处理,并责令现场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