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围绕“幼有所育”,解决好儿童早期教育服务难以满足需求问题,通过在全市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开展幼儿资助和幼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2018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7所,资助幼儿约9922人次,培训幼儿教师约1719人次。
二、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所需资金如何筹措?
答: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对我市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建设的支持。县区应承担的资金按年度投资计划予以落实。各县区在落实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可通过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工程建设有效投入。
三、学前教育促进工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工程。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各项目县区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作、定期会商。建立相应的组织机制,实行定期调度、月通报、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有序推进。二是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始终把工程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
2.开展家庭困难幼儿资助。一是全面落实幼儿资助政策。对接受学前教育的各地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确定,县区域内标准统一。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二是确保资金发放到位。加强对资助对象认定、资金管理、入园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虚报、骗取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实施幼儿教师培训。一是做好项目规划。组织实施“国培计划”,规划设置乡村教师(园长)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工作坊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和乡村园长培训五类项目。二是强化培训管理。按照教师专业发展需求,基于提升保教能力的培训主题,围绕“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确保培训设置指向明确,培训内容突出重点。三是增强培训成效。通过实施幼儿教师培训,提升乡村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提升乡村幼儿教师的保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