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莽、余桂芳
本院受理张燕诉你们(2018)皖1503民初221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