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雪彦)为进一步强化市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的日常管护,防止侵犯、破坏储备土地权利等行为的发生,实现国有储备土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近日,我市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储备土地管护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入库储备土地日常监管工作,健全入库储备土地管护台账,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储备土地管理信息员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督查考核,防止各类侵犯、破坏储备土地权利等行为发生。市国土资源局直属分局负责将储备土地纳入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依法履行发现、制止、报告职责,配合辖区国土资源部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对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发现储备土地上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处理。另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乡规划、重点工程管理、公安等部门都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中心城区储备土地管护工作。
《通知》指出,储备土地管护可根据储备土地现状,采取委托管护、自行管护和临时利用三种方式。《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金安、裕安区政府应做好土地储备管护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未履行职责或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