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刘昌明所有的位于裕安区独山镇苏维埃城A1栋8号房所办的预告抵押登记证明,证号为201000381宣布挂失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办理相关登记。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