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六安市督查情况信息公开专栏
一、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问题:
1、金安区双河镇春光村双施路,思古潭河西段(丰乐河支流)防汛监测点处,倾倒有废布料,成包及散落的废弃布料共约80公斤。
2、金安区张店镇古城寺河粉坊组桥头,古城寺河粉坊组桥底垃圾清理不彻底,有约10立方的生活垃圾和泥土混合的土层,粉坊组桥西南部有少量建筑垃圾
3、叶集区史河高速大桥附近河道,河道有一艘废弃采沙船未切割清理
4、裕安区独山镇太安村,督察组对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太安村纸厂倾倒垃圾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检查,纸厂倾倒的垃圾已完成清理,但现场发现约2.5米长,2米宽,1米厚,约5立方废塑料丝和泥土混合土层。
5、霍邱县范桥镇油坊组金安矿业尾矿库南,检查发现,该处用于灌溉的水塘旁边堆存有矿砂,无防流失等环境保护措施,经雨水冲击后有部分矿砂进入水塘。农田旁发现一小型砖厂,厂区场地无硬化,防流失措施不到位,有矿砂流失现象。
6、裕安区西河口石湖村南3公里,东淠河西岸,督察组对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石湖村在河边倾倒废石料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1、六安市祥森商贸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位于西河口石湖村南3公里处东淠河西岸无环评手续;2、石材加工产生的约200米长、2米宽、1米厚,约400立方废石料堆存于东淠河西岸。
7、舒城县城关镇双丰村,检查发现该处一废旧物资回收站无环评手续,回收的部分废旧钢材、铝材等废品共计约30吨在厂区露天堆放,厂区地面有少量废机油,无硬化、防渗等措施。
8、金寨县现代产业园三里井村梅山湖路东侧,发现金寨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贮存的炉渣覆盖不严密,有被风刮个别地方有裸露的现象
二、生态环境部督查组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金安区双河镇政府立即调用人力,机械对倾倒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清理,全部转运到镇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镇政府随即成立调查组,经查,废弃布料系该村伟伟服装厂一次性非法倾倒,调查组对该厂负责人杨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罚其2000元;并约谈该片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人刘全平,责成其作出书面检查。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2、金安区张店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对桥底垃圾与泥土混合物进行清理,对建筑垃圾彻底清理,设置宣传标识牌,安排专人监管。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3、叶集区史河街道立即调用人力,机械对船只进行切割清理。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4、裕安区独山镇政府立即组织环卫工人对混合了固体垃圾的土层进行清理,将废塑料分拣出来,分类处理。同时责令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环卫巡逻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处理。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5、霍邱县环保局已经完成调查工作,正在对小型砖厂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金安矿业已经完成水塘边堆存的矿砂清理工作;正在进行覆土,小型砖厂正在建设围堰,即将完成。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6、裕安区环保局于2017年2月23日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裕环罚字【2017】2001号);清理转运倾倒在河边的废石料,主要用于乡村道路路基填方和路肩培护;拆除转运场内机械、防护网、活动板房;清理平整堆存石料、杂物、石块;覆盖用于道路建设的临时砂石堆场;对毁损护坡进行生态复绿。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6、舒城县环保局对夏应春废旧物资回收站已于2018年5月12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舒环责改﹝2018﹞17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露天堆放的废旧物资全部清理入库,并对堆放场地地面进行清理;禁止开展无噪声防治措施的切割等产生噪声污染的相关作业。5月15日,经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废旧物资回收点已将露天堆放的废钢、铝材等废品已全部清理。目前,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成。
六安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