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张洋洋:

  申请人李峰与被申请人张洋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峰申请对被申请人张洋洋所有的位于六安市开发区一品尚都小区7幢201室2016年10月12日时间节点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经本院依法审查,已受理此委托评估,并将委托有关部门依法进行评估。为了充分听取本案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屋评估机构选择,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2018)皖1502委鉴字第251号《执行委托评估受理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七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技术室对该委托的房产进行评估机构选择。逾期不到,视为你放弃评估构选择。法院将依法选择评估机构,并于确定机构后的第七日(遇当节假日顺廷)上午九点勘验现场,逾期视为放弃。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选择年月
<2018年5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30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31123
45678910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通 告⊙通 告⊙声 明⊙注销公告⊙公 告⊙六安市四院 重点学科介绍⊙六安市金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六安市裕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六安市金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六安市裕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