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业江 记者
储勇)记者日前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从今年起,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从之前的出生60日内延长至90日内。新生儿监护人可在新生儿出生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后即可享受当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市于2011年9月建立新生儿“落地”参保制度。当时的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3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享受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待遇。2016年11月,我市将新生儿“落地”参保时间延长至出生60日内。为了方便新生儿监护人办理参保手续,体现便民化和人性化,我市今年又再次延长新生儿“落地”参保时间为出生90日内。
据了解,今年1月份以来,我市共有6735名新生儿享受“落地”参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