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超市只对“好人”开放——金寨果子园乡8个行政村开设公益超市礼遇好人
本报记者 储勇 袁洁 文/图

近日,金寨县果子园乡的8个行政村分别新开了一家“振风公益超市”。与普通超市不同的是,这8家超市每周只开一天,并且不对外营业,只为村里的“好人”服务。村民如果做了好事,便可以获得超市代金券,凭券就可以在超市兑换实物。
4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该乡龙墩村村部,走进了开设在村部一楼的“振风公益超市”里。记者看到它与一般的小型生活超市大同小异,10多平方米的房间,贴墙摆放着三排崭新的货架,货架上整齐摆放着食用油、大米、面条、面粉、牙膏牙刷、洗衣粉、抽纸等生活用品。但不同的是,这里的商品价格标注的都是需要多少代金券。以5L某品牌非转基因一级菜籽油为例,超市标注的兑换价为60元代金券。
该村河坪组村民田显主是这家超市的首批顾客。当天他用100元代金券在超市兑换了一袋大米和面粉。田显主告诉记者,今年1月份,他在村里捡到2万元现金后主动归还给失主,正是这次拾金不昧行为让他获得了这100元代金券奖励。他淳朴地说:“当时也没想过图什么回报,无意中做了一件好事,兑了这么多东西,感觉还挺不好意思的。”
“很多人做好事不求回报,但我们要让好人有‘好报’。因为社会需要正能量,所以我们要用心、用行动呵护每一个好人。”果子园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一民告诉记者,开办“振风公益超市”是贯彻金寨县扶贫工作“十个一”工程要求,最重要的目的是以超市为平台,礼遇好人,弘扬社会正能量,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尚。
那么,如何评定“好人好事”,超市代金券又是如何管理发放呢?王一民介绍,在开办“振风公益超市”的同时,乡里专门在各村推出农村居民乡风文明“红黑榜”评选活动,各村成立了由村两委、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围绕农村孝道、环境卫生、移风易俗、家庭诚信、团结帮助邻里、助人为乐以及受通报表彰等7个方面定期开展评选,“在这7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人便可以上‘红榜’,奖励50元或者100元超市代金券。”
“相对应的是,在这7个方面有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的居民则要上‘黑榜’。”王一民说,目前该乡各村都设置了乡风文明“红黑榜”公示栏,第一期评选结果已经张榜公布,全乡8个村共有95人上了“红榜”,38人进入“黑榜”。“上‘红榜’的人能拿代金券,有荣誉感的同时也有获得感;进‘黑榜’的人,除了面临道德谴责,乡里和村里还会采取谈心谈话、教育引导、依法惩治等方式纠正其不良行为。”
据了解,“红黑榜”实行定期评选,所有上榜人员也不会搞“终身制”。同时,为了激励更多人做好事,“红榜”人员不搞“连任”,也就是说不能连续上榜,但为了保护好人持续做好事的积极性,采取间隔一榜评选。而“黑榜”不同,上榜人员如不知悔改、不及时改正,将会连续上榜。
龙墩村田祠组村民吴永华的婆婆75岁高龄,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她独自承担起照料婆婆的责任,本以为这只是尽子女应尽的义务,没想到她的行为被村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通过评议让她最终上了“红榜”,获得100元的代金券奖励。更让白纸棚村村民皮新兰做梦没料到的是,自己习惯把家里里外收拾得干干净净,也上了第一期“红榜”,领到了50元超市代金券。
“很多的好人好事看起来虽小,但既然获得大家认可就应该奖励。我们希望今后大家都能把做好事当作一种习惯,那改变的就是整个乡村的风气了。”据王一民介绍,第一期“红黑榜”公布后,在各村引起强烈反响,“特别是上了‘黑榜’的人,明显感觉到了压力,一些人已经在改变了。”他举了一个例子:白纸棚村的周某因不孝顺父母上了“黑榜”,觉得面子上“挂不住”,近期不仅给父母生活费,而且还在生活上悉心照顾。“后期我们还会进一步观察,如果他确实改正了,会及时让他下榜。”
据了解,目前,果子园乡不仅出台了乡风文明“红黑榜”创评活动实施方案,还为“振风公益超市”制订了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及代金券管理使用办法。同时,乡财政为每个超市配套了2万元的年度运营经费。后期,该乡还打算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捐赠,确保让“振风公益超市”持久开下去,通过这一新平台礼遇更多的好人,并影响和激励更多居民做好人好事,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