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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破产企业较多,下岗职工住房面积小(小于50平方米)、结构差、职工收入低,有些还属于无房户、特困户。针对这些特殊群体,我市在原有货币补偿、实物安置两种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两种安置方式,即产权共有、公租房或廉租房进行安置。另外,通过减免结构差、发放特困经济补贴、安置房按成本价结算等多种形式,让特困征迁户得到实惠,保障基本住房需求。
另外,被征迁人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并重新购置房屋,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房屋货币补偿总额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房屋货币补偿总额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2013年以来,共实施52个市本级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开工棚改安置房(含货币化)50847套,基本建成43359套,竣工41261套,分配入住22831套,切实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使六安的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形象品质显著提升,为幸福六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采访中,市住建委主任许明力信心满满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