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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救急难”互助社由舒城县民政局审核审批,属于社会团体。人员由本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各中心组长和在外创业有成人士组成,设法人1名,名誉会长10名,秘书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会员60名。监督审核组织由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共党员、村民代表、普通群众共7人组成,他们将全程参与互助社的救助工作,使互助社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对象更准确,标准更公正,结果更公平,并在第一时间将救助对象过程、标准上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及全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关系救、任人唯亲救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救急难”互助社资金主要包括上级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资金、村民捐资和社会捐助等,截至目前,黄河村“救急难”互助社已接受各类捐资70500元。“救急难”资金救助使用的主要原则是:坚持适度救助,着眼解决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难;坚持救急不救穷,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作为黄河村‘救急难’互助社会长,我将按章办事,履职尽责,把这项得民心的慈善工程办实办好。”互助社会长黄光珍表示。
据黄光珍介绍,“救急难”工作站以发放临时救助金为主,实物救助为辅,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不重复救助,上限为2000元。工作站窗口接到村级或群众个人救助报告后,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成立由民政、财政、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参加的工作组,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救助工作。
“‘救急难’工作,救急不救穷,通过镇村‘救急难’的试点救助,补齐了在扶贫、救济等方面存在的覆盖面不足、时间不及时等短板,使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河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秀英说。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自黄河村“救急难”互助社成立以来,仅四个多月时间,已相继开展了一系列救助活动。如2018年元月,向占冲村刘沟组因病户村民桂祖成、余榜村中院组因灾户村民廖远松、老湾组因病户村民廖道青等发放救助金2000元;2018年2月上旬,对本村老屋中心组方保平户实施及时援助等等,切实解决了这些非贫困户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