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提醒教育经常化构建管理监督新常态

  陆组轩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从严治吏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党的十九大又明确提出,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近年来,我市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新要求,推进提醒、函询、诫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坚持在管日常、抓关键、早预防上下功夫,通过完善制度、深化拓展、抓早抓小、跟踪问效等措施,敦促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营造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新常态。

  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必须把制度的笼子扎起来。

  近年来,我市注重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制度建设体系,坚持从关心爱护干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出发,先后出台多项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有效落实抓早抓小抓预防的要求。早在2013年3月,为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市委就出台了《市管干部提醒谈话实施办法(试行)》,对提醒谈话的性质、8个类别谈话对象、7个具体实施步骤及结果运用进行详细规定,做到问题早发现纠正、干部早提醒教育。同时,为加强对“一把手”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市委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等文件,扩大了对关键少数“一把手”的监督覆盖面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时间段,将提醒、函询、诫勉作为重要手段加强管理监督。在中组部《实施细则》和《市管干部提醒谈话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对提醒、函询、诫勉的操作程序和方法步骤进一步细化,对有关记录、记实和备案、备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严格规范执行。

  多领域深层次拓展监督覆盖面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一直以来,我市不断扩大监督覆盖面,更好发挥提醒函询诫勉制度作用,从更深层次、更广层面拓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领域和范畴。

  在重点业务上,依托干部日常考察考核、民主生活会、换届以及巡视巡察、“12380”四位一体举报平台、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等途径和方式,研究梳理领导干部有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或诫勉。如2017年通过巡视巡察,我市对2个县区执行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不到位问题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并列为今后重要监管点。

  在难点领域上,按照市委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要求,将组织的提醒关爱及时落到细微之处,重点监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等,及时发现、预防和纠正党员干部在严守党的纪律、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现干部提醒关爱、监督管理有力有效。

  在焦点事项上,通过部门联动、工作联动,拓宽提醒函询诫勉的信息收集渠道。先后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六安市突出环境问题责任追究联动机制》,与市效能办联动,对工作中存在慢作为、工作效率不高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进行提醒质询、问政问效。2017年,先后对2名市管干部因环保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对5名县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工作中慢作为问题进行“问政问效”。

  在热点话题上,为前移关爱预防关口,市委在全市领导干部中率先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将组织提醒关爱延伸到干部家庭,通过领导干部及其配偶手机、微信数据库及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及时做好关键时刻的关爱提醒、监督预防。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向市管干部及其配偶等发送提醒关爱短信66780人次。

  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提醒、函询和诫勉,督促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有效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筑牢关爱“防线”。严格执行有反映、有举报、有问题“科室必提醒、部领导必谈话”规定,综合利用任前谈话、专项谈话、日常谈话机会,对在政治思想、履责、作风、品行、廉政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问题但未构成违纪违法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专门约谈干部,提出整改意见。2015年以来,我市先后开展提醒286人次,函询184人次。

  规范核查“工序”。对通过“12380”举报平台及其他途径,尤其是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收到的信访件,在调查核实期间,及时要求被举报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说明的真实性作出承诺。2017年以来,利用举报信息开展函询3人次;对91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存在问题的核查对象,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函询和处理。

  严把监管“关口”。坚持把诫勉作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第一道关口,对存在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问题的领导干部,报经党委批准后,下发诫勉通知书,对到期整改不力的给予组织处理,让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真正严起来。2017年,我市共对2名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市管干部进行了诫勉并暂缓使用;同时,对县区加强监督,责令某一县委对其管理的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

  狠抓跟踪管理问效

  “感谢群众监督和组织及时提醒,保证今后绝不参与此类活动。”我市一名副县长如是说。2015年年度考核中,我市对行为作风专项测评表中反映“有参与赌博行为”问题的1名副县长,在没有确凿证据情况下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该同志承认曾与朋友打过“小刺激”牌,并保证今后不再参与此类活动。市委组织部在2016年度考核中,专门对该同志进行重点了解,没有再次发现此类问题反映,后来该同志因各方面表现突出得到重用。

  近年来,我市为提高提醒函询诫勉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效果,在实际操作中狠抓跟踪问效和结果运用。比如,围绕提醒、函询、诫勉对象的整改目标,坚持全程跟踪了解,强化问题整改;建立提醒函询诫勉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留存诫勉书、书面检查材料等资料,全程做好跟踪管理;对需要报送书面说明材料的,督促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及其责任人按照时限书面说明情况;对限期整改的,督促相关责任人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期满后根据整改情况做出整改结论。

  在全程跟踪基础上,建立专门的考核评价机制。比如,结合年度考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跟踪了解评估干部后续表现;对给予诫勉处理的干部,通过个人诫勉期内思想工作汇报、党组党委鉴定等方式,着重了解其对诫勉问题认识和现实表现情况,观察监督管理效果;对存在问题没有及时改正或者改进不明显的,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或者延长处理期限。2017年,通过向党组了解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多次对2个单位的2名诫勉对象进行跟踪了解和专门评价。同时,将整改过程和结果与干部考核、选拔使用、评先选优挂钩,对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及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六个月内不予提拔或重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从严监管干部没有休止符。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党的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继续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将干部管理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去,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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