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瑞
3月10日,在团市委的组织帮助下,团霍邱县委、霍邱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跨越安徽、湖北、湖南、贵州、云南五省,行程2000多公里,将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17岁未成年人孙某护送回家,与亲属团聚。此举在两地一度传为佳话。
事情还要追溯到2月28日,霍邱县城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有一名外地少年入室盗窃未遂,随即将该少年带到县公安局,该县公安部门按照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要求,立即与霍邱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所在单位——团霍邱县委联系,并在团县委的参与下对该少年进行讯问。
通过了解得知,该少年为云南人,年幼时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2016年他离开家乡去上海和昆山等地做学徒,今年春节前被老板带到霍邱后抛弃,身无分文,饥寒交迫下产生了偷点东西吃,填饱肚子的想法,但在行窃中被发现。
针对该少年的特殊情况,团霍邱县委立即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职责,在讯问、提审期间,安排合适的成年人作为其监护人参与进来,同时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对该少年进行心理辅导、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考虑到该少年是未成年人,且此次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为确保其得到有效监护和妥善照顾,团县委征得上级同意后,决定将该少年护送回家乡,并协调霍邱县民政部门为其解决了回程所需的车费食宿费。
3月9日,孙某羁押期满,团县委立即协调霍邱县民政部门为其安排了回程所需的车费食宿费,当天下午就赶赴六安为他购买了新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同时,联系云南昭阳区团委,将该少年护送回去并移交给了当地未成年人保护部门,对其进行法律教育、思想引导、技能培训、就业帮扶,帮助该少年改邪归正,自立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