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珊珊)日前,记者从我市县域医共体工作汇报会上了解到,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医共体建设,确保今年实现县域医共体建设全覆盖。
《意见》中明确,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自愿结合的原则,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中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模式;地处偏远、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中心卫生院可探索整合周边一般卫生院(含分院),单独建立医共体。在医共体内,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统筹薪酬分配;由牵头公立医院统筹人员调配、实行县乡医护人员定期轮岗,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可由县级牵头公立医院任免并按程序报备,探索由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筹集基金总额的93%作总预算,并将其转换成参保人头费交由医共体包干,预算包干资金超支部分由牵头医院承担,结余资金经考核后由医共体县乡村三级机构按6:3:1比例分配、自主支配。
县级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中心(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等,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通过强化医共体牵头医院对乡村医疗机构帮扶,全面构建起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县域医疗服务体系,2018年力争实现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较2016年上升3-5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