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东方 记者
沈春)记者日前从市水产局获悉,为加强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确保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合理开发,从3月1日开始,我市对淠河、史河等32处水域实施为期3至6个月的禁渔期。
禁渔通知下达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印发禁渔公告,公告中明确了禁渔区域与时间。通过张贴公告、发放明白纸、竖立标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宣传范围遍布城区与乡村,宣传效果明显。同时曝光电捕鱼典型案件,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护渔意识和法律意识。
据了解,禁渔期间,我市推行渔政与110一级联动执法模式打击电捕鱼等违法行为。110接到举报后,属电鱼、毒鱼、炸鱼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出警受理、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其它非法捕鱼行为的,由110指挥中心直接通知所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受理,查获后通知渔政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