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晓靖 记者 李文斌)为缓解残疾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鼓励残疾人接受良好的教育,加快残疾人家庭小康进程,霍邱县扎实开展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工作。
该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联合制定了《霍邱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并由县政府办公室转发各单位。文件指出:凡具有本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就读于本县辖区内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高中(中职)教育阶段,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的残疾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具体资助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每年资助500元;高中(中职)教育阶段每年资助1000元;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每年资助3000元,并且资助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同时,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县残联分别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受助对象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违规资助情况的发生。
据悉,霍邱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审批工作已接近尾声,资助金将通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系统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