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瑞)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我市对燃气维修服务等收费进行了规范。
据了解,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市发改委对非居民和居民用户的燃气器具及设施维修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燃气企业与用户协商办理,实行自愿有偿服务,燃气企业组织正常安检不得收费。涉及改造(改装)的,由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定额标准和材料费确定改造费用,用户与燃气企业签订维修服务协议。取消用户过户(迁入、迁出、分户、并户)费,由燃气企业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