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解农民后顾之忧
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民生工程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不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要求。截至10月底,全市到位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资金14825.3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贴10993万元,县级上缴财政专户资金3832.3万元。全市种植业承保606.24万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33.4万亩的181.84%;养殖业承保77285头,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5472头的217.88%。
一、健全机制,进一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一)完善竞争机制。根据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和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招标等工作要求,我市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招标工作。市农险办在积极会商市金融办、市农委、市林业局及市保险协会四部门基础上,科学制订了招标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于9月底完成招标公开挂网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农险办等单位组织专家认真评审,最终确定国元保险六安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六安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六安分公司3家保险公司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中标人。
(二)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制订农业保险再保险方案,按规定标准足额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积累,提升应对农业大灾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分散农业保险过程中的风险。
二、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社会效应
我市高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工作,把宣传作为政府引导、落实政策、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推动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对宣传任务进行层层分解,明确县、乡、村三级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简报、文体活动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深广大农民群众对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知识的了解,激发农户参保热情,调动参保积极性,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2017年4月份,全市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集中宣传,各县区农险办、保险经办机构走街头、进社区、到田间地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在各村政务公开栏内设立醒目的宣传专栏等方式宣传实施农业保险的重要活动、实施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组织现场咨询,筛选出群众关注度高、疑惑多、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进行解答,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深入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
三、提升水平,进一步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质增效
(一)进一步提升承保水平。在农户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投保模式,坚持尊重农户自愿与提高组织服务程度相结合,积极发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乡镇农林业工作机构、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服务功能,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户投保,做到“愿保尽报”。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提高承保出单的时效性,同时采取实地验标等方式对承保的标的、数量和归属等信息进行审验,确保承保数据的真实性。
(二)进一步提升理赔水平。经办机构会商农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灾后理赔分级抽查制度,提高理赔的精准性、时效性、便利性。通过优化定损流程、简化索赔材料、提高审批效率、建立绿色通道等多种途径,切实缩短理赔周期,提高理赔时效,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理赔协议后10日内,通过财政“一卡通”账户,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农户。
(三)进一步提升公示水平。利用乡镇、村级政务公开栏、互联网、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对于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信息及时在民生工程信息网及各乡镇、村级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加强推动,进一步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环境
(一)加强政策扶持。我市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基础上,叶集区、金寨县和霍山县创新贫困户投保农险品种,为贫困户开设生猪、香猪等保险品种,全部保费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农户自身无需承担,减轻了贫困农户的经济负担。截至10月底,累计承保贫困户养殖生猪10200头,生姜88.4亩,茭白120亩,茶叶5015亩,露地蔬菜70亩,受益农户达8300户次。以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助力脱贫攻坚效果显著。
(二)加强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制度,出台了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目前我市正在部署各县区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有了经费保障
市委组织部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建立稳定的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要求,以“打基础、强堡垒”为目标,以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为基础,认真实施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全市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全面达标提升。截至10月底,全市共到位资金32757.83万元,其中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2663.204万元,市及所辖县区财政保障资金18467.05万元,其他资金1627.576万元;已支付资金31493.14万元,其中村干部报酬17166.56万元,村干部养老保险3394.03万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10932.55万元。当前,报酬发放人数、养老保险应参保数均达到100%。
基本运转经费全部到位。严格按照“3000人以下村不低于5万元,3000-5000人村不低于7万元,5000人以上村不低于9万元”最低标准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等情况实现动态增长。同时,各县区制订了具体的经费管理办法,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服务群众等必要支出,不包括村干部报酬待遇支出,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
村干部报酬待遇稳步提升。建立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每年7月1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调整兑现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村“两委”其他成员报酬同步调整兑现。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合理设置了工龄补贴、廉政风险保证金等工作补贴,绩效报酬按照不低于报酬总额的30%核定,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目前,全市村干部报酬人均达3万元。认真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确保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规范化、制度化。
村干部“三项保险”应保尽保。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为45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45周岁以上的根据个人意愿,不愿意购买的,按照最高标准由县区财政购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已为村干部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4680名,占比55.02%,确保应买尽买。为全市所有村干部购买了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现村干部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目前,正在积极探索为村干部购买工伤保险。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该项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本着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百姓的宗旨,加强了对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这一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各县区以先锋网、政府网等为媒介,以党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创新以明白纸、公开信的宣传形式,突出这一民生工程政策要领和关键内容宣传,让民生宣传深入到每个村、每个社区。同时,全市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会议、全市组织部长座谈会等会议也将民生工程作为培训内容,《六安组工信息》及时通报民生工程进度,介绍典型经验,进一步拓展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和深度。
法律援助让公平正义呵护城乡困难群体
市司法局
今年以来,我市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坚持“尽援优援,服务民生”的工作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规范制度、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力争将法律援助打造为民生“亮点”工程。截至10月底,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180件,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110%,较同期增长8%,近7200余人从中受益。
一、提升保障水平,继续优化法援民生保障机制
先后出台《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这项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实施内容和保障措施。2017年全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中央、省级投入311万元,市、县区财政投入301.2万元,较2016年相比增长3%,截至10月底,经费使用率达77.2%,其中案件补贴发放占89.9%。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印发《六安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经费使用范围、案件补贴标准、补贴发放程序等,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办案补贴。
二、规范服务举措,全力打造法律援助优质窗口
积极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9个,村居联络点1947个,形成了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按照省厅规范化窗口建设标准,设置了私密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文印室等功能区域,配齐便民服务设施,公示服务范围、服务对象、办案程序及监督电话,为群众提供舒心办事环境。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坚持挂牌上岗、推行微笑服务、“六心”服务,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全市8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12348”热线可以给困难群体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截至10月底,全市“12348”热线共接听群众咨询2149人次。
三、提高办案质量,积极调控法律援助案件结构
在稳定诉讼案件、社会律师办理案件结构的同时,重点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截至10月底,全市共办理诉讼案件5190件,占已结案件的90%;社会律师办案件3510件,占比56.8%;办理刑事案件1190件。加强质量监管,组建了案件旁听评议小组,确立了案件质量监督员,开展了案件旁听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律师组成案件评议小组,从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190件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全市通报。以实施效果为核心,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绩效考核,市法援中心以电话、走访等方式,对受援人逐一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对社会公众开展工作满意度调查。
四、把握服务主题,认真做好重点人群法律援助
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均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强化刑事法援工作。扎实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行动,在接待窗口设立农民工维权咨询台,由专职值班律师负责接待、解答。对农民工讨薪案件,简化申请程序;对群体性案件指派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办理,坚持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审批”。2017年年初,在全市统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牵手农民工温暖在冬季”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在此期间,全市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45件,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接待农民工咨询4500人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867.5万元。在军分区、消防支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简化案件审查程序,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五、拓宽宣传渠道,扎实开展法援民生工程宣传
在《安徽法制报》专版刊登我市法律援助民生实施成果,走进“政风行风热线”向广大群众介绍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新闻发布会。在市普法网、六安法制宣传公众微信上及时更新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结合“志愿者在行动”“3.8国际妇女节”“助残日”“安全生产日”“江淮普法行”等重要节日开展宣传,通过散发宣传材料、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度。在人员相对集中、人流量较大的皋城广场,利用LED电子屏播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动漫宣传片;在城区主干道隔离栏上投放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公益广告;在城区主要公交干线上播放法律援助公益视频。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先行发放
市教育局
为了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能够顺利接受教育,我市今年继续实施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对于贫困普通高中、中职学生,结合实际按照1000-3000元档次不等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由学生向学校申请;公办高中、中职及符合条件的民办高中、中职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同时配套其他教育资助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今年以来,我市加大了教育扶贫推进力度,早谋划、早部署、早测算,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秋学期资助资金已于9月15日前全部发放完毕。共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52990人次发放资助资金5291.46万元,其中向8543名学前段贫困家庭学生发放救助金419.95万元,向15856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发放补助1569.04万元,向11432名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1688.91万元,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10704人806.86万元;向2913名中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助学金312.6万元,免除中职贫困家庭学生学费3542人494.1万元。
按照“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的原则,我市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全市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克服多种困难,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的资助资金在开学第一天发放完毕,所有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资金在9月15日之前发放完毕,确保了所有建档立卡学生顺利入学。
据了解,我市2017年春学期资助资金也已于5月底前发放到位,共为28534名贫困家庭在读高中、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合计2964.25万元,免除贫困家庭在读高中、中职学生学费27948人3252.645万元,各项工作细致规范,资助资金发放无一例错发、漏发情况发生,无一例投诉,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均在99%以上。
疏堵结合 秸秆综合利用再提升
市农委 市环保局 市发改委
秸秆综合利用是落实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财政部门年初按照各地小麦、玉米、油菜、水稻等种植面积,对各县区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桔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农机具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对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成型燃料利用和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也可适当奖补。
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以来,我市结合实际,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围绕禁烧和利用两个方面,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在完善政策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秸秆综合利用提升民生工程得到了很好贯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此项民生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14个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和秸秆禁烧办公室。下发工作通知和实施意见,明确工作方向,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健全监管体系,严格奖惩问责。狠抓监管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有力推动了秸秆禁烧工作。各县区以乡镇、村居、村民组为单元,建立并完善了三级管理网格,做到了“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霍邱县、裕安区部分乡镇充分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建设“蓝天卫士”,通过安装高清晰、360度旋转的观测摄像头,全天候、多角度监控焚烧秸秆现象,大大提升了秸秆焚烧监管工作效率。市农委、市发改委等8个部门分别包保一个县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督查巡查工作,对焚烧秸秆的直接责任人给予500至2000元不等的处罚,对环保部通报的火点进行逐级问责。对重点县区实行保证金制度,对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扣除所在地村干部和包保人员的保证金,今年以来共扣罚保证金3.2万元,同时扣减奖补资金40万元。
强化政策支持,推广秸秆利用。秸秆禁烧是短期手段,秸秆利用才是长期办法。我市大力推进秸秆再利用各种措施的实施。先后开展了秸秆机械化还田、饲料化应用、能源化推广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据了解,我市今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年综合利用秸秆240吨以上,秸秆机械化还田率不低于80%,建设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1处,建成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6个,配套生物质气化炉600台,新增秸秆发电规模3千瓦,目前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在推进过程中,我们还认真做好先进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抓好典型示范,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在农作物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中,市禁烧办在市电视台、皖西日报开设专栏,结合媒体、报刊各载体的不同特点,采取播放公益广告或滚动字幕、刊登广告语等形式展开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利用移动、电信和联通三家短信平台,每周向广大农民群众发送秸秆禁烧宣传短信;各县区、乡镇通过印制过路条幅,印制“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宣传材料,在中小学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出动巡回宣传车等方法形式,不间断、全方位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利用秸秆的好处,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禁烧氛围。
(市民生办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