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3日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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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编号:201700045

  经孔先锋申请及2017年11月2日《皖西日报》遗失声明,现对孔先锋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街道《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为:213342)及房屋占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5868号)宣布作废,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属性质:综合;宗地面积:84.00平方米;宗地四至:北至供销社,东与钱永申相邻,南至马路,西与汪逸相邻。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我中心将依法定程序予以补发该本不动产权证,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64-5155573。

  六安市金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声 明

  付前春购买的和平苑18幢104、105、106号房,合同号:218336,备案号:201607070011,现撤销备案。

  六安市和平置业有限公司

  声 明

  潘申霞购买的和平苑11幢127号房,合同号:265282,备案号:201703020026。18幢103号房,合同号:208431,备案号:201607080036,现撤销备案。

  六安市和平置业有限公司

  公 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拟对朱先成所有的位于城南周谷堆的《拆迁房屋确权证》[证号(2012197302151417]宣布作废,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予以补证。

  六安市裕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拍卖公告

  受舒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10时在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http://pm.caa123.org.cn)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对如下标的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该标的位于舒城县经济开发区欧洲华城G15栋501室(产权证号:房地权皖舒字第00069777号)建筑面积130.79㎡,参考价72.5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址: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4日17时止,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证件于2017年12月4日17时前将标的竞买保证金8万元缴至指定账户(汇款到账为准),若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不计息)。

  四、保证金汇缴至:

  开户名:舒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

  20000059117110300000018

  五、咨询电话:0564-3231788

  18005648828(杨经理)

  六、咨询地址:六安市上城国际48号楼2单元2107

  安徽省盛唐拍卖有限公司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直属国务院领导、支持中国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发银行以“增强国力,改善民生”为使命,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和经济金融改革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国家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建立市场化运行、约束机制,建设资本充足、治理规范、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资产优良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自2006年8月成立“审计举报办公室”以来,开发银行公开受理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确保国有资产质量稳定和维护资产安全,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对开发银行资产安全进行监督,对造成或可能造成开发银行支持领域内国有资产、国民资产损失和危害或可能危害开发银行利益等行为进行举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开发银行资产相关的项目法人及组织。包括开发银行各类资产项目及客户,为开发银行资产提供各类担保的客户,以及开发银行的管理资产所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的经营信息及申报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不真实或虚假的客户信息、经营信息、财务报表、项目情况等申报材料,骗取开发银行资金等行为。

  (二)挪用、挤占、侵占开发银行资金的行为。包括借款人或用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项目资金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和转移,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使用等行为。

  (三)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悬空开发银行债务的行为。包括企业借资产重组、改制等重大经营事件,转移和抽逃资金,逃避和悬空债务,以及其他有意、故意、恶意逃废债等行为。

  (四)提供虚假担保的行为。包括担保企业利用不真实或虚假的财务报表、产权文件,办理虚假登记等方式,为开发银行支持项目提供虚假担保等行为。

  (五)其他侵害开发银行权益和危害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等行为。

  三、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上述情况,可采用书信、来访、电话等形式,随时向开发银行反映或举报。举报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主观臆测、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举报人反映或举报可以署名或匿名,但为尽快了解更详细情况以启动调查程序并及时反馈有关处理结果,提倡举报人实名举报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开发银行承诺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依法给予保密。举报人请不要重复举报。

  四、奖励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且避免或挽回开发银行资产损失的,开发银行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受理联系方式

  1.总行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6号国家开发银行 审计举报办公室 (邮编:100032)电话:010-68333171

  2.分行

  举报受理或来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699号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举报办公室) (邮编:230071)电话:0551-62867533

  六、此公告由开发银行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17年11月3日

 

置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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