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僵尸企业”,可以做道“多选题”——来自霍山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探索

  本报记者 储勇

  生产目前在国内市场畅销的“丝侬”品牌和远销北美地区的“曼尼陀”品牌家纺产品的安徽少安丝绸集团是六安市三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一,可谁能想到前两年这竟然是一家危困企业,彼时该集团多家关联企业涉及资产与债务均有5亿元。而令人意外的是,进入司法破产程序后,等待的并不是直接破产清算,而是进入了三年的重整期,一年多过去了,该集团正在迎来“涅槃重生”。

  “在很多人眼里,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就意味着将被判‘死刑’,但这只是一种粗暴的处理方式,对于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还应视具体情况分别对待,除了破产清算,还有重整、和解等‘选项’。”日前,霍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桂云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少安丝绸破产重整案是该院在破产重整方面“吃”的第一只“螃蟹”,同时也是全省第一例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转变观念,处置僵尸企业不能一破了之

  受经济下行、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近年来,不少企业陷入“僵尸”状态,以工业强县著称的霍山县也不例外,县内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或歇业状态。这些“僵尸企业”的存在,不仅占用了大量的生产要素,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同时也易影响社会稳定。

  “人民法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依法清理‘僵尸企业’,但由于涉及到企业、员工、债权人、政府等多方利益,这一问题也成了‘难中之难’。”曾长期从事破产审判的霍山县法院副院长储成炉说,虽然按企业申请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是最简单的处置方式,但难以完全保障相关债权人利益,还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财税收入减少、职工下岗安置等一系列衍生的问题。

  压力逼出潜力,也能催生新思维。在2004年率先在六安市法院系统成立首个破产合议庭,积累了丰富破产处置经验的基础上,面对近年来受理困难企业的破产案件数量明显提升的情况,霍山县人民法院院长桂云峰大胆提出,在破产审判司法实践中转变观念,对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认真甄别、合理分类、因企施策,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

  一企一策,盘活资产维护多方合法权益

  公司尚处于筹建状态,就出现融资困难,欠下1000多万元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近日,记者在霍山县法院采访时,该院第一法庭正在召开霍山智科环保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判长余立柱介绍,这是该院今年以来受理的第三起企业破产案件。“我们审查发现企业法人常年在外,筹建停滞,处于‘僵尸’状态,没有重整或和解的余地,因此立即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进入司法破产程序,是清算还是重整?余立柱说,在对待这一问题上,法院就是生病企业的“医院”,对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采用差异化“诊治”,对于有发展前景、产品销路较好,只是暂时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的企业,通常考虑破产重整或者和解。而对长期亏损、负债累累、扭亏无望的企业则实施依法破产。“无论哪一种方式,我们的最终目的都是希望把‘僵尸企业’占用的资源盘活”。

  重整前的少安丝绸集团,因投资失误出现资金链断裂,该院初步审查发现企业破产清偿率仅30%,而且一旦破产清算,800多名工人将面临下岗。同时,法院发现企业尚存优质资产,于是将破产清算转为重整,并确定了三年的重整期。经过一年多的重整恢复,目前企业旗下多家关联企业均通过自营或租赁的形式继续生产经营,800余名职工全员在岗,企业正重获“新生”。

  如果说破产重整或和解是起死回生,那么破产清算则是涅盘重生,汽缸垫公司和明源新型材料公司破产清算案便是成功案例。当时两企业资产负债累累,早已资不低债,破旧立新势在必行,霍山县法院果断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剥离了不良资产,优质资产结合招商引资,新组建了汇能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满珍新材料公司,引进了投资上亿元的天易金属新材料公司,新的企业发展势头红红火火。

  主动探索,创新机制护航经济转型升级

  在破产审判司法实践中,涉及到诸多错综复杂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如何有效实现其正当利益诉求,充分调动他们参与破产工作的积极性直接关系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是否能够有机统一。因此,霍山县法院主动探索,着力与相关部门、机构建立起密切的协作机制,凝聚“最大公约数”的共识与最强大的合力。

  2016年7月,该院与县内企业集聚地——霍山县经济开发区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统一协调机制的决定》,明确提出统筹企业清算、破产相关工作,一体解决破产重整、和解和清算的业务指导、信息提供、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工作,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依法保护职工、债权人和债务人、投资人合法权益。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地税分局局长王宏兵对这一机制的作用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通过与法院搭建的这一联动机制,有效规避了税务执法风险,解决企业破产环节的涉税问题,维护了国家税收利益不受损失。“这两年来,我们共清收破产企业欠税800余万元,同时共同推动破产程序,盘活了区内多家“僵尸企业”的闲置资产,引入了新企业,去年至今,5家新接盘企业共产生新的税收达300多万元。”

  采访中,桂云峰还告诉记者,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防控企业风险,该院高度重度司法预警社会风险、堵塞社会管理漏洞的能动作用,着力加强企业破产风险预警,定期将涉诉企业的查封冻结财产数额、结案标的、执结标的等数据收集及时报送,利用大数据向政府反映企业运营情况,并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稳妥开展“僵尸企业”债务处置,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银行、担保机构、债权人等多方利益。

  “在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严峻挑战下,霍山县法院勇于担当,积极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数亿元,还让一些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方式获得了‘新生’。”在接受采访时,霍山县县长项跃文用“护佑了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高度评价了霍山县法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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