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史才)为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民生工程规范化实施,不断巩固提升民生工程惠民功效,我市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从9月中旬起,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市所有县区2016年度民生工程资金和部分民生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在内容选择上注重点面结合。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持续跟进的原则,对各县区2016年度33项民生工程资金安排、使用和效益发挥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在此基础上,重点选择2016年度资金量大、覆盖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项民生工程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在资金安排使用上坚持制度化。在资金安排方面,重点检查各县区是否制定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筹措办法;在资金到位率方面,重点检查实际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及是否符合要求;在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方面,重点检查各县区是否制定本级民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资金使用方面,检查各县区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实际掌握2016年度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并举一反三,总结资金在投入、过程管理、产出和效果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此次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分县区下发问题清单和通报,严禁同样问题在今年和以后年度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严格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评价量化成绩纳入对县区民生工程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