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潘鑫 记者 谢菊莲)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面貌提升的重要内容,城乡统筹推进,实施全域治理,累计建设垃圾转运站177座、配置转运车辆232辆、设置垃圾池、垃圾桶4.14万个,逐步建立起了“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实现了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乡镇及周边农村全覆盖。
加大设施建设,变“靠风吹”为“收转处”。我市通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农村生活垃圾三年治理行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项目,在所有乡镇建成区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重点完善所有行政村、自然村的垃圾收运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变“无人干”为“专人管”。与“河长制”等工作相结合,在部分村庄试点推出农村卫生整治“户长制”,按农村人口配备保洁员,乡镇垃圾转运站配备1-2名作业人员,中心村配备了1-2名保洁员,对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管。目前全市农村垃圾保洁人员共6264人。建立长效机制,变“一时净”为“时时净”。开展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和“农村陈年垃圾清理行动”,对排查出的11项违规堆放点、7.2万立方米积存垃圾,建立工作台账,全面开展清理。与此同时建立县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设施建设经费和长效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其中裕安区、叶集区已推行县域PPP治理,严格要求环卫保洁日产日清。部分县区制订了农村环境卫生考核问责制度,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列入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实行问责,基本实现了农村环境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了农村环境的长期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