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桑宏)近日,裕安区水利局集中人力、时间,重点排查裕安区境内淠河、汲河、淠河总干渠、汲东干渠四大河流渠道入河、入渠排污口。根据核查,共有32处排污口,其中规模以上17处,(指日排废污水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万立方米以上),规模以下15处。
据了解,集中排查工作,将为排污口监督管理提供第一手原始资料。该局将针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治方案,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规范排污口的审批,加大对排污口的监管,杜绝非法设置排污口和偷排、不达标排放行为。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对入河渠排污口设置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加强规范管理;不符合设置规定的,列入整治取缔对象。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区等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渠排污设置和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断提高,力争实现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