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讯(朱家洪)今年以来,霍山县为全面做好小型水利改造提升民生工程,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在工程建成后围绕建章立制、经费筹集、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四个方面,全力做好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建章立制。县水务局根据水利工程类型、管护范围、管护方式、管护经费等方面,修订完善了《霍山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办法》、《霍山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内容及标准》、《霍山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考核细则》等制度文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有规可循。
筹措经费。按照《霍山县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实施意见》要求,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资金规模。同时,设立了从水利基建项目中提取1%资金作为工程管护经费制度,努力解决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筹措难的问题。
落实责任。对城区主要河流、淠源渠灌区、高桥湾和橡胶坝水利枢纽等重点工程,落实管护主体为县水务局;对各乡镇辖区内的小型水库、农村安全饮水、小泵站、小水闸、集镇防洪工程以及美好乡村范围内涉水工程,落实管护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辖区内塘坝、沟河、末级渠系等小型面上水利工程,落实管护主体为村集体或受益户;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建、自用工程由其自行管护。
强化督查。县水务局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领导组,全面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验收工作。考核验收要求各单项工程的管护前中后三张对比照片和工程管护与管护人签订的养护协议,验收合格后方可兑付管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