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柴涛 记者
储勇)市直某单位退休职工董某某退休后一直随子女在江苏省某市居住,8月7日因病在当地医院住院,在电话与我市医保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联系登记后,其就医信息被上报至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经过一周多时间的治疗董某某痊愈出院,总计花费10779元,通过异地结算平台直接结算,实时报销了8310元,免去了他来回奔波报销医疗费用之苦。
据了解,国家人社部自2016年开始推进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2017年元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省人社厅安排,我市于2017年7月1日起启动系统改造和联网测试工作。截至8月15日,全国5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这其中也包括我市(含县区)二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采取的是使用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医保结算政策的方式结算,这既解决了跨地区医保目录不对应以及就医地医生使用药品的习惯性问题,也大大降低了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截至8月21日,全市共有5名异地安置人员通过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结算住院医疗费用。下一步,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还将逐步扩大跨省结算范围,将参保人员异地转诊及异地急诊等纳入结算范围。
市医保中心在此提醒,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可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并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