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雪彦)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近日,我市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今年起建立特殊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
《意见》指出,选拔范围是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六安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非公有制单位。选拔对象是在工业、农业、科研、教育、卫生、文化、新闻等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能人员。选拔时优先考虑人选近五年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既要看成果获奖层次的高低,更要注重产学研结合取得的实际效果。选拔工作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倾斜,向承担重要项目任务的关键人才倾斜,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基层骨干倾斜,向中青年优秀人才倾斜。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务。
《意见》指出,选拔工作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数量控制在30名以内。首次选拔从2017年开始,可适当扩大范围。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人民币,一次性发放。所需经费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经批准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由市政府颁发特殊津贴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