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谷良成 记者 程传军)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日前,我市正式出台《六安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对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将起到积极的服务保障作用。
《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三个责任体系,明确了家庭是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中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属地责任。积极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力度;科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强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评估帮扶机制、监护干预机制、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的六项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此外,《意见》还指出,我市到2018年将全面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保护体系,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源头预防等关爱保护机制有效运行,侵害、伤害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计划到2020年,在全市建立起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配套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完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