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荣获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丁晓燕)日前,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定,六安市交通运输局被授予“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受到通报表彰。
2014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省、市和省交通运输厅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品牌创建,着力推动文明创建与交通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先后获得了六安市第七、第八届文明单位、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和2014-2015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
该局始终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汇聚交通行业文明创建合力;注重把窗口建设、典型选树中形成的理念和经验融入文明创建,彰显交通行业服务品牌价值,不断丰富载体创新模式,使得群众性文明创建绽放蓬勃生机;坚持以基础设施现代化、民生利益最大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助推文明创建,释放交通建设发展政策红利;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和理论阐释并重,构筑交通行业文化建设阵地,传递交通正能量、传播交通好声音、展示交通好形象,为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作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