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性管理” 投教系列宣传——“适”说新语(二)择人而“适”
话说《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这是出于什么考虑呢?对投资者会有哪些影响?别急,小编在这一篇择人而“适”中带你一探究竟。
《办法》将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与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的理财产品、社保基金,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就是普通投资者。
“上帝在关上门的同时,一定会给你打开一扇窗。”在市场上,大部分投资者都是普通投资者。尽管成为“普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对他们承担的适当性义务可是一点都不普通啊!
与具有更加丰富的投资知识和经验,更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高大上”的专业投资者相比。普通投资者往往在经济实力、信息获取、专业知识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公平,《办法》规定了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都享有特别保护。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下投资者小宇的故事。
港股市场没有涨跌幅限制,小宇本以为赚钱的机会更快,没想到一下子就亏了好多。
有了上次投资失意的经历后,小宇更加谨慎了。什么样的投资产品才适合我呢?
小宇来到了证券营业部,将自己的情况跟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让小宇填了一份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经过评估,XX类产品与你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但是,由于你是“普通投资者”,所以,我还是要给你再介绍下这类产品的风险,比如可能导致你投入的本金亏损……
另外,接下来我和你的谈话的过程是要进行录音或者录像的,也请你了解噢。
刚刚提到的信息告知,还有录音或者录像等要求,正是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在投资者分类前提下对普通投资者进行特别保护的措施,为的是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提供给适当的投资者,正所谓择人而“适”、“适”出有因。
此外,在《办法》中关于投资者的分类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两类投资者在符合一定条件并经过一定流程后可以进行转化。这也正体现了《办法》关于投资者分类规定的灵活性。比如,专业投资者申请转化为普通投资者后,可以获得与普通投资者一样的保护;符合规定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在向经营机构申请并获得同意后,可以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此时其也将自主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文章来源:上交所投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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