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云雷
马龙)今年6月,市法院受理了金寨县南溪镇张某兴诉廖某运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上诉一案。考虑到一方当事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市法院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方便当事人参加诉讼,同时举办此类案件的新闻发布会,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效果。
6月21日上午,市法院民三庭法官及工作人员赶赴南溪镇南溪村举行新闻发布会。案件承办法官与南溪村委会工作人员、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村民在村部行进行座谈。案件承办法官进一步询问了基本案情,听取了当事人陈述。法官们着重进行现场普法,释法明理,通报相邻关系案件的成因、影响及相关建议,并结合该案从法律角度分析事实,让当事人对案情有更清晰客观的认识。随后,合议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勘查现场,结合现实情况,及时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为庭审和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午14时40分,合议庭在南溪镇法庭开庭审理本案,经过前期所做细致工作,庭审进行较为顺利,集中围绕在如何调处案件开展工作。至下午5时庭审结束,双方达成初步意见。但双方对于房屋修复时的围墙位置确认仍有较大分歧。晚上7时30分,合议庭成员及南溪镇法庭干警、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又再次前往涉案房屋现场,经过耐心疏导,晓以利害,综合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签订。
本次庭审活动,从根源上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矛盾,避免了后续执行难等问题,也为原告赶在雨季来临前修复房屋争取较有利的时间条件,消除了矛盾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