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玉晶 姚俊
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是城市建设极为重要的一环,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被不少业内人士称为城市建设的“第一难事”。
舒城县城市建设起步较早,曾是全省文明县城建设的头名状元。但自2010年以来,舒城县城却因房屋征收、土地征用等原因,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推进缓慢,导致县城建设相对滞后。2011年启动了1000余户南溪河一期项目征收工作,直至2014年底才完成征收扫尾工作。针对这一状况,舒城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确立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总体目标,制订改造规划,修订补偿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征迁工作成效凸显。2015年,启动了县城南溪河北岸旧城区改造项目,需征迁房屋35万平方米,涉及2838户,项目启动后,40天之内即完成全部征迁任务,整个过程无一户强拆、无一户越级上访;随即,又启动了400余户原化肥厂宿舍区改造项目,30天之内即完成全部征迁任务,整个过程平稳有序。这2个项目彻底扭转了过去征迁工作的被动局面,建立了新的房屋征收拆迁环境,也为提出的“大目标、大提升、大项目、大转变”总体思路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全面了解舒城县征迁工作情况,日前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决策,依法征迁。一是审议研究到位。在项目决策前,对项目实施的合法性由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将城市房屋征收项目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风险评估到位。由住建部门牵头,规划、法制等相关部门参加,就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预判、提前解决,县政府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做出决策。三是听证程序到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召开专题听证会,广泛听取群众尤其是被征迁群众的意见。四是依法决策到位。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依法作出征迁决策,及时发布公告和决定,确保决策程序规范合法。
二、制订政策,惠民征迁。在全面摸清拆迁地块房屋状况和人员状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制订征迁实施方案,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多形式安置。对于住宅和商业房屋实行货币化安置和产权调换两种形式并行,安置房大部分在原址回迁。对于企业选择货币补偿和用地置换两种形式。对于承租的直管公房,符合续租条件的,给以安排公租房承租。对于原为住改非房屋,采取双向评估的方式置换商业用房。二是多政策鼓励。从政策上,对于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双向评估,但是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可以选择采取等面积置换的方式安置。选择安置房的,先签约先选房。未登记建筑,原则上按照航测图年代分年度处理。三是多渠道照顾。部分群众反映等面积找补结构差过高问题,将结构差由征求意见的100(砖混)、200(砖木)、300元(其他)每平方米调整为100、130、160元每平方米,给住房条件差的群众减少找补成本;同时给被征收户最高奖励资金(履约奖+提前签约奖)160元每平方米,确保群众等面积1:1不需要找补。部分群众反映高层安置房公摊面积大的问题,给予高层公摊面积按12%结算的优惠,超出部分由政府承担,安置房面积超出征收房屋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以内的,按成本价结算;10平方米以上至20平方米以内的,按优惠价结算等。通过优惠政策,有效维护和保障了居民在征迁中的利益。
三、公开公平,阳光征迁。公开透明是最好的“防腐剂”,是房屋拆迁征收工作的基本遵循。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引导,宣传项目建设意义和拆迁政策;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县房屋征收部门积极主动宣传解释,形成了被拆迁户“愿意搬、想早搬、争着搬”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四个公开”。坚持政策公开,对经过征求意见、听证的房屋拆迁实施方案进行公告,对拆迁政策法规、安置办法进行公示。坚持流程公开,确保被拆迁户知晓各项拆迁流程及拆迁进展。坚持结果公开。在拆迁前,对入户测量结果、房屋认定结果等征收补偿内容实行“三榜”公示公开,以公开促公平公正。项目在现场设立公示栏,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步公开。坚持查询公开,300余被拆迁户,申请查阅了近千户的档案资料,提升了征收部门的诚信度和透明度。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从县监察局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的查处和监督,从房屋登记、规划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复核组,对于群众要求复核的内容进行复核;外部监督成效明显,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征收期间没有一户违建、偷建户蒙混过关,大大减少了征收工作的难度。
四、压实责任,专业征迁。成立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承担房屋征迁全部业务工作。一是强化人员培训。县房屋征管局从县直、乡镇抽调了40余名工作人员,对抽调人员进行2个月系统培训,确保操作专业。二是强化政策执行。严格实行房屋面积电子测量,实行征收信息数字化管理,房屋的面积、结构、产权、用途的认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300余户违法建设的拆除,让守法者感到政策的公正性,消除了“老实人吃亏”现象,同时也使县城区违法建设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研究制订了《拆迁工作人员职责》、《拆迁工作人员纪律》等,规范拆迁工作人员行为;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化评估;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制度,成立了专门的信访工作组,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拆迁指挥机构和拆迁现场都设立了举报箱、举报电话,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每天上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召开碰头会,对房屋征收发现的问题,集中讨论,及时作出决定;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合理要求和反映的问题,做到大事小事不过夜,棘手问题现场办公。
五、真情服务,和谐征迁。各级征迁工作人员能够始终做到亲情拆迁、和谐拆迁,确保每户群众自愿拆迁。一是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拆迁工作启动前后,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到被拆迁户家里促膝谈心、宣传政策,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在动迁过程中,注重讲究方式方法,有效消除了被拆迁群众的疑虑。二是在原则范围内让群众利益最大化。对确实困难的群众,利用县内200余套公租房作为临时周转安置房;部分群众反映需要现房安置问题,县政府提供了500多套现房,供率先签订协议、腾空户安置;将临时安置费发放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5元调整至每月每平方米9元;城关镇成立特困救助组,在公示评议后,给予部分特困群众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救助,不让群众因征迁而降低生活水平。三是主动做好服务工作。针对孤老、残疾、弱智、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体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帮助联系周转房、组织义务搬家、代办拆迁安置手续等。
六、加强领导,合力征迁。一是领导挂帅。领导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所有干部群众均可以直接同指挥部政委、指挥长面对面咨询对话,所有工作组、所有征收户遇到的问题都能做到现场解决,现场问题不出现场,当天问题不出当天。二是部门联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一级包一级,层层抓落实。乡镇社区干部分片包干,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入户上门,为房屋征收的各项决策提供了第一手信息;城管执法、规划等主管部门对房屋征收中遇到的执法问题,主动介入、先期介入,密切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做好相关认定工作。三是干部带头。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主动查摆单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有无住房,主动做亲属的思想工作,树立典范,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房屋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