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华斌 宋宇静)今年以来,为同步跟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员额制改革后检察权的规范高效运行,裕安区检察院率先创建办案组织形式,科学划分内部司法办案职权,实现了检察官办案质量更好、效率更高。
“1+1”办案模式,突出员额内检察官主体地位。该院根据科室现有人员情况,对办案人员进行相对固定的合理配置,即由一名检察官和一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相对稳定的办案小组。对照检察官以及检察官助理职权,分工协作,高效便利地处理常态案件。在这种办案模式的指导下,2017年1月至3月,该院公诉部门已受理案件78件115人,办结46件51人。
随机分案+指定分案,让案件繁简分流。明确如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等常态化、简易案件按顺序随机分给各承办人;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由科室负责人指定一名或者两名有经验的承办人组成临时办案组负责办理;对于未成年人案件,或者妇女权益受损案件,依照该院妇女儿童维权岗的要求,指定专门负责未检工作的女检察官办理。
办案组+检察官联席会议,破解疑难复杂案件。在办理毒品、涉黑、重大团伙作案等疑难复杂案件时,采取检察官办案组的形式,通常由两名检察官组成,对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同时,创建员额内检察官联席会议,由承办检察官申请,科室负责人召集,明确其他检察辅助人员也可列席会议,且参会人员可自由发表意见,对案件的处理提出建议,为承办检察官处理案件提供有效的参考。
执法档案+案件评查,落实办案责任制。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并不断完善,对检察人员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能力等进行跟踪式审查,并与其评定等次,奖励惩处挂钩,全面反映检察人员的履职状况。在案件质量评查上,改变传统案件集中整理,集中评查的方式,推行“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工作,对文书制作,案卷整理提出更高要求,让规范办案成为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