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斌)为确保残保金征收工作任务的落实,我市地税部门克服残保金政策法规不配套、基础工作尚未健全等不利因素,全系统上下联动,与残联、财政紧密协作,齐心合力,2016年组织残保金收入2694万元,增收1498万元,增长125.3%,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做好政策宣传是搞好征收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市地税部门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宣传当作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为确保宣传效果,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专门印发了《致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单位一封信》,通过全市各征收大厅和管理员广泛发放到各企事业单位。播放滚动字幕,及时将有关文件上传至地税内外网,充分利用各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反复滚动播出相关内容。刊登专门通告,以财政、地税、残联三家名义,在《皖西日报》上专版刊登《关于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告》,就残保金自行申报时间、年缴纳额如何计算、法律责任等进行了专门提醒。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了缴费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认识,形成了依法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良好氛围,为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市地税局充分发挥地税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扶持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税费种较多、税费源零星分散、征收压力大的状况下,坚持税费并重,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出台后,市地税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全市地税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新办法,统一推进,全面落实,接好行政事业单位残保金征收第一棒。在抓征收的同时,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小微企业残保金减免政策,做到该征的征,该免的免。据统计,2016年全市为1299户小微企业减免残保金8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