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施纪)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通报问题如下:
霍山县太阳乡船舱村村委会主任王云截留低保户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经查,太阳乡船舱村村委会主任王云,截留该村低保户华某危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存入本人存折,华某多次催要,王云不予退还,直至2016年12月县扶贫办组织验收,王云才被迫将补助款1万元退还给华某。2016年12月,王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寨县长岭乡洪畈村党总支书记肖为笔在贫困户评定工作中乱作为问题。经查,金寨县长岭乡洪畈村原党总支书记肖为笔,在2016年长岭村贫困户评议工作中,违反评议程序,擅自将已通过组评议的贫困户王某某调整为同组的肖某某,导致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7月18日,肖为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5年12月14日,肖为笔因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驻村乡干郑以钧因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肖某某的贫困户资格被取消。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玷污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全市各级纪委要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防止“微腐败”酿成“大祸害”。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对性质恶劣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管辖范围内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