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安排听取和审议6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中下旬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7月中下旬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1月中下旬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六安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1月中下旬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和调研工作,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2月中下旬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前期调研初审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配合。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2月中下旬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深化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六安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
3.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4项报告拟安排在7月中下旬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1月中下旬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有关调研和准备工作由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开展有关调研、视察
1.开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中医药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气象现代化建设、宗教工作、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残疾人小康推进等专题调研。
2.组织六安城区重点工程、淠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情况视察。
上述调研、视察活动由相关工委按照常委会2017年工作分月安排表组织落实。
3.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在我市开展的调研、视察等活动。
四、加强跟踪监督
1.对2015年和2016年办理的关于居家养老服务、六安城区学前教育建设和管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拟安排在9月中下旬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并对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具体工作由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2.对省淠史杭管理总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拟安排在6月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具体工作由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
3.继续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食品安全江淮行”“江淮普法行”活动。具体工作由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五、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1.高度重视人大信访工作,加强对重要信访事项的跟踪督办,拟于6月底和12月底开展两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检查,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市“一府两院”、县区人大常委会按要求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探索开展主动审查,增强审查工作的实效性。
上述工作由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信访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