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元军)日前,记者从市房产局获悉,自4月1日起,我市取消白蚁防治行政事业性收费,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费改由财政预算安排。
我市气候温和湿润,适宜白蚁生存与活动,属白蚁严重危害区域。根据相关规定,我市新建房屋必须进行白蚁预防处理。建设单位应当将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图片等资料,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并移交给城建档案馆统一管理。建设单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时,应当向房屋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该项目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新建商品房的建设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应提供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协议);销售时,应当向购房人出具该项目的白蚁预防合同(协议)或者其他已实施白蚁预防处理的证明文件,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白蚁预防质量保证的内容。各建设单位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之前,要及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白蚁办窗口签订《房屋白蚁防治工程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