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霜梅 本报记者 杨秀玲
“现在半夜再也不会听到各种燃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小区里也没有随处可见的爆竹纸屑了,空气质量状况比以前好多了……”近日,家住金寨县梅山镇金鑫国际家园小区的张女士高兴地说。
金寨县有着诸多燃放烟花爆竹的传统风俗,乔迁新居要深夜十二点燃放鞭炮、婚丧嫁娶要燃放烟花爆竹、逢年过节要放烟花,甚至贵客临门时也要放上一挂鞭炮表示欢迎。烟花爆竹无节制地燃放不仅令广大群众不堪其扰,也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更与当前金寨县浓厚的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氛围格格不入。
城区烟花爆竹随意燃放的现象引起了金寨县政协委员的关注,也引发了委员们对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呼吁。2016年3月,在该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县政协委员周其玲、邵先梅、廖家启分别提交了《限放烟花爆竹,树文明新风》《关于在城区限放烟花爆竹的建议》和《加强烟花爆竹管理,合理布局零售网点,提高经营门槛,减少经营户的建议》三份提案。县政协主席会议在审定委员提案时,认为这三份提案充分反映群众呼声,事关民生福祉。当即决定,作为重点提案提交县政府转办,并由县政协主席牵头成立协商小组对此提案开展“先协商、后办理”活动。去年5月中下旬,协商小组深入承办单位,围绕提案内容,研究相关政策,提办双方面沟通,形成建议具体并具操作性的办理方案。6月上旬,县政协邀请县政府领办领导,召开主办单位负责人、协商小组委员参加的协商会议,听取办理落实汇报,逐一协商解决问题,按照“能办的马上办、不能办的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总体要求,力求把提案办实在,出成效。
金寨县政府及其具体承办单位高度重视,把此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及委员意见建议,并就烟花爆竹限放工作专程赴外地考察学习。2016年11月,经金寨县十六届人民政府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金寨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于2017年3月1日正式施行。
“施行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近一个月来,金寨的天更蓝了,县委、县政府对我们的提案如此重视,我们很满意,城区的居民群众也很满意。”主提案人周其玲说,城区“禁放”提案的落地生效,让绿色金寨县城吹起一阵文明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