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六安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9名委员,2016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八项相关公积金计划、报告及规则:1、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2、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3、2015年增值收益分配预案;4、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计划任务表;5、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6、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7、修改贷款额度测算公式修改《六安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部分条款;8、六安市住房金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8个科室,8个县区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84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4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因行政区划调整,寿县划入淮南市,对我市各项公积金业务数据对比影响较大。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3664家,新开户单位251家,减少单位413家;实缴职工19.36万人,新开户职工2.85万人,减少职工1.41万人;当年缴存额29.38亿元,同比增长19.4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47.55亿元,缴存余额70.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7%、2.2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20.31亿元,同比增长35.3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9.13%,比上年同期增加8.09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76.93亿元,同比增长22.7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70笔24.52亿元,同比增长46.12%、56.88%。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20万笔14.52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63亿元。其中,市中心3.03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7万笔94.93亿元,贷款余额70.2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56%、22.65%、24.17%。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9.52%,比上年同期增加17.5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4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8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8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0亿元,当年归还0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0.34亿元。其中,活期0.3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9.52%,比上年同期增加16.4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24049.12万元,同比降低14.17%。其中,市中心11610.4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4644.76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9379.5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8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8468.96万元,同比降低16.46%。其中,市中心2979.38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762.44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668.28万元,其他支出38.2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5580.16万元,同比降低24.91%。其中,市中心8360.02万元。增值收益率2.30%,比上年同期减少0.7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025.6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5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54.53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5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220.2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387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609.4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937.2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8320.5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 2517.90万元,同比增长83.19%(购置办公用房支出)。其中,人员经费930.30万元,公用经费87.80万元,专项经费1499.8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万0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5285.4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5.0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5%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324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12%、-6.79%和19.4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72%,国有企业占17.97%,城镇集体企业占2.84%,外商投资企业占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9.9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9%,其他占3.3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53%,国有企业占21.43%,城镇集体企业占1.87%,外商投资企业占2.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8%,其他占12.91%。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0.90%,中等收入群体占87.80%,高收入群体占1.30%。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0.43万笔20.3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0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4.9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2.59%,租赁住房占0.50%,其他占0.9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9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8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67%,其他占2.7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2.9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94%,比上年同期减少1.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4308.1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82%,90-144(含)平方米占79.67%,144平方米以上占2.51%;新房占93.51%,二手房占6.4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6.71%,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1.16%,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2.13%。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6.02 %,中等收入群体占93.46%,高收入群体占0.5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126 笔311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11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930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4个,贷款额度4亿元,建筑面积共69.36万平方米,可解决6178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3个、额度2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1个、额度2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4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8.08%,比上年同期增加28.0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六安工商银行等十家金融机构作为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在原来工商、农业、建设、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徽商银行、市邮储银行、市中信银行、市招商银行六家承办金融机构。

  (二)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并组织贯彻实施,对缴存上下限作了明确规定;根据银发[2016]43号文件要求,统一调整了住房公积金存款按一年期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三)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全年发放1126笔31100万元,出台了住房担保贷款实施细则,放宽了部份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四)受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降和贷款量大幅上涨双重影响,今年我市下半年出现了资金流动性不足,为解决阶段性短缺,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六安市金融机构对市中心进行授信融资。

  (五)经过努力,霍山、霍邱、金寨三县管理部今年进驻新的办公场所,所属管理部全部拥有了业务大厅。硬件水平的提高为提升服务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六)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正在筹建中,公积金系统软件升级基本完成,建行总行开发的G系统测试已经完成,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也在计划中。

  (七)当年公积金缴存单位无违反《住房公积金条例》情况,公积金系统干部职工无违规违法行为。

  (八)2016年我市公积金系统在以下几方面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1、强化规矩意识,规范公积金管理工作;以“两学一做”为引领,不断推进队伍建设、以轮岗交流为抓手,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以市委巡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

  2、强化发展意识,放宽用活公积金政策;放宽贷款政策,助力房地产去库存、放宽提取政策,减少职工购房压力、进一步明确细化拆迁户提取。

  3、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公积金服务水平。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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