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整机联试场项目建设需要,需对规划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坟冢进行迁移,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迁坟范围:涉及棚岗村余店、中心、胡大郢三个村民组,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整机联试场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
2、迁坟时间: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冢必须在2017年4月8日前进行迁移,否则将作无主坟进行处理。
3、补偿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行迁移坟冢的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座坟冢560元,合葬坟每座加450元。请上述范围内的相关坟主在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日到棚岗村部办理迁坟登记手续。
4、自公告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葬坟,违者自行清理并负责相关费用。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陈先生 13905643605
夏先生 13034030278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