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
每年3·15都会公布一些典型案例,假酒危害群众健康、假农资坑害农民……这些制假售假者受到了处罚。通过这样的方式也对制假售假者起到了震慑作用。然而,仍有制假售假者在等待着“风头”过后,抱着侥幸的心理继续制假售假。制假售假者明知违法而行之,根本原因是受利益驱动。假冒他人品牌,低成本制作,高价格出售,可以获得不错的回报。笔者认为,“打假”不只是在消费者权益日到来时候备受重视,而应常态化。
没有谁愿意让自己的生活被假冒伪劣所填充。消费者买到假货不仅心烦,利益受损,甚至威胁到安全。“打假”年年喊,年年做,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却还是发生。如何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如何让制假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值得反思。
“打假”还需有关部门日常加大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的机制,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管,一个案子一个案子抓。抓住制假售假的蛛丝马迹,从源头遏制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加大查处力度,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市场,假冒伪劣商品更易混入其中,致使农民利益受损。而作为消费者,也要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掌握一定的防骗知识;知晓维权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获得赔偿。更是在发现制假售假行为时,及时举报,为“打假”贡献一份力。这样,“天下无假”的期盼才能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