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宝民
明朝末年,某乡有一个大官,清军入关后回到原籍,依附明皇室朱由榔从事反清复明活动,不久后就病逝了,家人便将他安葬在乡里。
明代有这么一个规定:高官去世后,安葬他的地方,就成了禁地,这块禁地就不能再安葬其他人了。乾隆年间,高官同乡某人的妻子过世了,家属就把她安葬在了高官的那块禁地里。高官的子孙知道了以后,大为不满,要求某人将妻子的坟迁出高官的禁地;某人不肯,高官的子孙就到县里把某人告了。县令经过审问后,判令某人违法,要拘押某人,并责令某人将妻子的坟迁出高官的禁地。某人无计可施,正愁眉不展之际,有朋友告诉他说:“省城有个苏先生,是著名的讼师,你请他帮忙,他一定有办法!”某人便立即赶到省城找到了苏先生,求他帮着打这个官司。苏先生详细询问了案情,然后对某人说:“你这个案子,县令已经判了,对你很不利;但还是有办法的,这样吧,我给你写个诉状,递到按察使那里,按察使一定会改判的。”于是,苏先生就为某人写了一份诉状,让某人到按察使那里喊冤。按察使起先听了案情汇报后不太想管,认为县令的判决合法有效;但听说是苏先生代写的诉状,便接过诉状展开看,只见上面写道:“这个高官,是前明朝的大官,我大清建立初期,他还坚持旧朝臣子的立场顽固不化。把埋葬高官的那块地列为禁地,到底是根据明朝定下的章程,还是根据清朝立下的规矩呢?如果是根据明朝定下的章程,那么前朝的禁令怎么能管得了我大清的百姓安葬自己的妻子呢?如果是根据清朝的规矩,那么对清朝不臣服的前朝高官,又有什么资格在大清的土地上享有禁地呢?如果那块地不是他的禁地,当然谁都可以在那里安葬了!”按察使看罢诉状,认为苏先生说得有道理,就对此案进行了改判,结果,某人妻子的墓葬就不用迁出高官的禁地了。
在这个案子中,县令是依照惯例进行判决的,合乎法理;所以,想要把这个案子翻过来,难度显然很大。但苏先生做到了,原因是他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前朝的禁令管不了大清的百姓;对清朝不臣服的前朝官员没有资格在大清的土地上享有禁地”。苏先生把原判决中互相矛盾的地方找了出来,从而使按察使心服口服,最终对案子进行了改判。苏先生写的诉状,虽然有些狡辩的口气,但却能达到说服人的目的,这就是他的聪明之处。如此看来,苏先生不愧是当时著名的讼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