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金国土资告字[2017]3号
经金寨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上述两个地块均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不接受拖欠我县土地出让金及已竞得土地未按时开、竣工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申请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竞买人账户(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日16时至2017年3月29日17时工作时间内到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文件。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日17时。
三、资格审查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现代产业园区等有关部门于2017年3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确定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土地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JZZB-GT-2017-05号地块为2017年3月21日8时至2017年3月31日10时。
挂牌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土地出让金要求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全部缴清。
(二)土地成交后,出让人一个月内交付净地。竞得人要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年内竣工。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契税及其他部门应征收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五)未尽事宜和具体要求见本地块挂牌出让须知。
七、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开户银行及账号:
1、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402376600016)
账 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2、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 号:34001747201052503568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 号:176726101343
4、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 号:1761501021000028133
(三)竞买保证金缴款方式:由竞买人通过转账方式缴款(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款),请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易成禄 高绪权
联系电话:0564-7350765 0564-7356810
查阅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网
(http://gtj.ahjinzhai.gov.cn/)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zztb.laztb.gov.cn)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