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
近年来,金寨县坚持优进劣退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明确“下”的标准,考准“下”的依据,疏通“下”的渠道,强化“下”的保障,大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取得了较好成效。2015年以来,全县共调整“下”的干部63名。
规定能下情形,明确“下”的标准。依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突出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这一重点难点,制订出台《金寨县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规定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贯彻执行政策不力等九种表现的,均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范畴。明确领导干部有“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未达到三分之二或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或量化考核综合排名靠后或综合评价为‘较差’等次”等十个方面具体情形之一的,由组织部门进行专项考核,重点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征求单位党委(党组)、分管领导意见,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诉。在此基础上,对其是否适宜担任现职进行判定,根据判定结果,提请县委研究决定,视情作出降职、免职、辞退、改非、转岗、待岗等处理。
推行量化考核,考准“下”的依据。将全县各地各单位分为一类乡镇、二类乡镇、党群法检部门、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四大类,分类设置实绩考评指标,进行满意度测评,并按照2:4:3:1的比例确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对量化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推荐上级表彰、优先提拔重用、优先安排参加培训;对量化考核确定为“较差”等次的,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经考察确实不胜任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通过分类量化考核,为奖优罚劣提供第一手依据,使干部“上”得硬气、“下”得服气。去年,全县通过量化考核共评出2015年度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成员“优秀”等次89名,对其中31名予以优先提拔使用;评出考核“较差”等次43名,对其中9名经考察确实不胜任现职的予以组织调整。
坚持合理安排,疏通“下”的渠道。按照人岗相适、宽严相适,用其所长、人尽其才原则,对“下”的干部区分情况、合理安排。对那些基本素质较好,但性格、气质、专长等个性特征不适应现职要求的干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调整到合适岗位,做到“平者让”。对那些领导能力不强、担当精神不足、工作热情不高,不能有效履职尽责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做到“庸者下”。对那些德能勤绩廉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工作有重大失误,或不能维护班子团结,但又不构成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改为非领导职务,做到“劣者汰”。近三年来,先后对乡镇和县直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免职待岗5人、降职使用4人、调整岗位11人。
强化跟踪管理,落实“下”的保障。制订不再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将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纳入后续跟踪管理。所在单位根据个人特点,妥善做好工作安排。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抽调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全县重点、中心工作,对表现优秀或者成绩突出的,给予适当表彰奖励或依规予以重新任用;对表现仍然较差的,再次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加强教育和关心关爱,有针对性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其端正心态,努力进取,争取重新走上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