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系列宣传擦亮眼睛防范非法证券行为(一)
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中,最需要防范的就是非法证券行为了。形形色色的非法证券行为使许多投资者遭受了重大损失。虽然我国刑法及证券法规对非法证券的打击力度很大,但由于投资者水平与能力的差异,总是有投资者受骗上当。一个有足够知识的投资者,才是真正受保护的投资者。
非法咨询
非法咨询在我国一直存在,股市不好的时候,基本没有生存空间。股市走牛的时候,一些不法分子看准了很多投资者希望买到牛股的心理,便以自己知道内幕信息为诱饵,诈骗投资者钱财。诈骗者,有的是个人,有的是一些没有咨询资格的投资公司或咨询公司,他们以各种手段欺骗投资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其实,投资者稍微想一想就可以识破骗局。如果骗子们真知道牛股的话,自己去买就发财了,还用从投资者身上赚取什么咨询费或信息费吗?还有一种欺骗方式是向投资者收取会员费。不法分子自称自己是股神,并编造自己非凡的炒股业绩骗取投资者信任。投资者一旦上钩,便要求投资者入会,向其缴纳会费。
这里提醒投资者的是,即便是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合法投资机构都不能在异地收纳会员。2008年,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带头大哥”非法经营一案,就是一起典型的非法咨询案件。法院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
“海外假基金”骗局
近年来,随着基金业的大力发展,基民数量大大增加,带有诈骗性质的基金也开始滋生。有些骗子以国外共同基金或者以私募性质基金的身份出现,以高额的回报率诱骗投资者。2007年,海外假基金——“瑞士共同基金案”告破。该基金正是利用了老百姓搞不清楚国外共同基金的运作模式,以及老百姓急于拿到高分红的心理,使投资者上当。
2008年7月,“美国贝尔斯登基金”山西市场负责人的孙某、李某对投资者宣称其基金回报率分别为100%、150%、200%三个等级。受害人车某除自己购买外,还介绍亲属、朋友二十余人购买了总金额约130万元的该基金,损失73万余元。孙、李二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证券投资是高风险行业,不可能有固定回报一说,合法的基金公司,不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均不可能给与投资者固定回报,更不可能从100%至200%按等级划分。可以说,贪心是最大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