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沈春 通讯员 杨晓露)为加强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监督,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金安区施桥镇推行三大措施,让村级“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并装进制度“笼子”。
严格监督重大事务,打造阳光村务。发挥好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强化对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三资处理、扶贫专项资金等村级“四议两公开”的内容或事项的监督。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核查,凡是涉及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或农村工程项目承包等重大经济行为的,都要进行区、乡两级经济审计。
严肃家风建设,敦促“廉花”盛开。要求村委对个人重大事项领域做到如实报告,及时了解和掌握村干部个人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重大情况。结合家风建设总体目标,全镇村干部深刻领会家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广泛凝聚树好家风的思想共识;切实以家风提政风、带民风、促社风,发挥自身带动作用。
严管农村党组织,助推村民自治。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使各个部门做到合理分工,促进农村各项事务在具体落实层面做到井然有序,上下齐心。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坚决维护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