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孝松)近日,在省道351线施桥镇段发生一起交通意外事故,一辆皮卡车突然自燃,市交警三大队民警接警后立即施救,及时处置了一起汽车自燃火灾事故。
事发当日晚19时许,六安交警三大队六十铺中队接到报警称:在省道351线施桥镇段有一辆皮卡车发生自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对着火的车辆周围进行管控,防止其他车辆靠近,并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降温,防止车辆发生爆炸。
在控制火势过程中,民警一边围绕失火车辆进行扑火,一边与消防部门联系,请求消防部门支持,在消防部门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们又积极配合消防官兵及时扑灭大火。
经过几十分钟奋力抢救,终于将大火扑灭,虽然车辆被烧的面目全非,但所幸的是自燃车辆并没有发生爆炸,车辆驾驶人也在车辆着火时及时逃出。
据了解,事发当时,自燃车辆驾驶人李某正驾驶车辆向前行驶,突然发现路上有火光,当其下车检查时发现车辆已发生燃烧。目前,火情原因还不清楚。不过,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冬季天气干燥,易引发火灾,在出车时应对自己的车辆电路和油路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