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法院:打造“创旗争星”升级版

  郑青 王林

  “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规范提升年”活动……这些听着明确、看似具体的工作方向,如何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早在2012年,舒城县法院就开启了对执法办案与法院各项工作的融合探索之旅,推出“星之光”六星评比活动,2013年更名为“创旗争星”活动。该活动荣获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特色项目,受到县委充分肯定并在全县推广。在此基础上,舒城县院自我加压,提出在“创旗争星”活动基础上打造“升级版”,继续高度融合执法办案与其他各项工作,大力创新融合机制建设,坚持发挥促进服务执法办案的能动作用。为此,该院上下联动、集思广益,对“创旗争星”活动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

  出台一个方案,指导有力

  搭建“创旗争星”活动平台,首先要提高对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最终将认识转换为自觉的行动和落实。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领导加强指导与监督,在深入调研、全面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创旗争星”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三项评比基本条件、九项评选标准和九类评选对象。《方案》打造了多方位、立体化、开放式的活动平台,以服务执法办案为导向,内容涵盖全院各项工作,是开展“创旗争星”活动的指导文件和具体指南。

  涵盖多个部门,形成合力

  搭建“创旗争星”活动平台,需要在院党组领导下,全院各部门参与协调联动。为此,该院将“创旗争星”评选活动覆盖审判执行工作、综合文字工作和党建工作,涉及院机关业务部门、综合部门和辖区五个基层法庭。其中“审判之星”、“调解之星”和“执行之星”评选标准以每季度案件审判管理系统调取的数据为准累计算分,得高分者获评。“服务之星”和“党员之星”由各部门、各支部推荐,活动办推荐候选人报院党组审定。针对业务庭和综合部门的不同工作性质,分别设计“红旗庭(局)”和“红旗室”评选标准。借助“创旗争星”活动,舒城县法院把执法办案与法院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一体推动,形成了激励干警干事创业的新模式。

  增设四个名额,增强动力

  搭建“创旗争星”活动平台,主线是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目标是服务执法办案。基于此,今年,舒城县法院的“创旗争星”活动在充分征集各部门意见后,对部分评选项目做了相应调整。“审判之星”、“调解之星”、“红旗庭(室)”各增设一个名额,其中“红旗庭(室)”的产生实行机关庭局和人民法庭相互评比两条线,评选标准改变过去单一的审判管理分值,增加了非参评部门推荐分值,两项累计总分,得分高者获评。为了在“两学一做”教育实践中做好自选动作,活动增加了“红旗支部”评选项目。这种评选活动设计在突出执法办案重要性的同时,更能引导、鼓励干警以问题为导向,在各项工作中不断创新改进。

  挖掘身边典型,宣传助力

  搭建“创旗争星”活动平台,利用各种场合、方式积极发声,大力宣传活动成效,才能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在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有利条件下,舒城法院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坚持在宣传声势上聚效用劲,在《人民法院报》、《皖法之声》、《安徽日报》、《皖西日报》、安徽法院网、安徽文明网等省市媒体上对活动开展从不同角度进行宣传报道,配合省、市媒体拍摄“创旗争星”活动开展情况。在宣传重点上聚焦用劲,对评选中较为突出的先进典型,邀请地方媒体拍摄专题片,并向上级法院推荐参评;在宣传成果上聚焦用劲,对身边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宣传上树好标杆,做好表率,当好模范,在全院各项工作中营造争先进位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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