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根据政务公开要求,现将六安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落实结果公开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有关部门和县区认真研究,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加以整改。成立了由市长毕小彬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组,下设审计整改协调小组和审计整改督查小组。整改协调小组及时督导各单位报送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在单位整改方案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整理、汇总制定同级审整改方案。2016年8月,整改协调小组汇总制定同级审整改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2016年9-10月,审计整改协调小组向被审计单位反馈方案,细化责任,分解任务。整改督导小组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对照审计整改方案,对责任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查看各单位整改情况的证明资料,采取清单销号的办法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求说明原因,制定后续整改计划。

  各责任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采取追回资金、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方式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审计报告提及6个方面56个问题中,43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13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中:追缴入库税款3419.78万元,缴交非税收入106.29万元,清退违规发放职工福利77.26万元,收回财政借垫款1600.1万元,拨付专项资金17756.11万元,收回专项资金217.62万元。制定了《六安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财务统管工作方案》、《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部审计规定》、《六安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因客观原因暂时未能整改到位的,制定了具体整改计划。

  二、具体整改情况及结果

  (一)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执行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市财政局对此着力完善:一是2016年预算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加大预算细化力度,财政代编预算比重减少至4.99%。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调度力度,按月考核,按月通报,压实支出责任,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三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加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增强部门单位的依法理财意识。

  2、财政存量资金需进一步清理压缩的问题。截至2016年9月末,财政存量资金已使用59899.54万元,已缴入国库98537.91万元,其中: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106.05万元、收回财政统筹使用72431.86万元,已调整账务5689万元,剩余29852.95万元主要为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及未完工项目资金,需继续使用。

  3、市财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过大的问题。2015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255421.8万元,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动用190000万元,结余65421.8万元,该结余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2490.77万元的比重为6.53%,略高于5%的规定。

  4、财政借垫款需进一步清理的问题。截至2016年10月,市财政局已收回1600.1万元,借款延期21872万元,正积极催收8702.62万元。

  (二)关于市地税局组织市级税收收入方面整改情况

  1、应征税款未及时征缴入库的问题。2015年未及时征缴入库税款2064.76万元,未提未缴统管出租房屋土地使用税183.95万元,未按规定税率预征、延缓征税102.68万元,均于审计期间征收入库。

  2、土地增值税未进行清算的问题。市直地税征管分局已对4户企业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并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该4个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

  3、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市地税局已要求相关企业补充提供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并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2015年新施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减免税事项。

  4、滞纳金加收执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截至目前,安徽浙东置业已计算并缴齐滞纳金54.59万元。

  (三)关于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

  及其他财政收支方面整改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及区财政局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其中教育费附加超范围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部分民生、涉农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审核不严、财政专户过多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另有6个问题正在整改,具体如下:

  1、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对“一站式”收费进行梳理区分,明确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在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同时逐步消化未解库“一站式”收费,计划2016年底完成全部缴库。

  2、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的问题。市政府责令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加大欠款清收力度,今后不得再对企业出借财政资金。以前年度出借资金1586.48万元,由区管委会统筹负责,区财政局通过催收、诉讼、比账等方式加大清收欠款力度。

  3、土地增值税清算不及时的问题。开发区地税分局已对取得销售许可证三年以上的三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清算通知书,相关企业目前正在进行自主清算,后期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企业土地增值税自主清算结果进行审核。

  4、欠缴和漏提漏缴税金的问题。截至目前,开发区地税分局已清收各项税款1022.43万元,另金太阳置业公司继续查封账号,泽业房产正在催缴。

  5、东城供水公司违规收费的问题。区管委已与市执法局联合就违规收取管网分摊费、计提管网建设基金问题行文向市政府请示,根据批示进一步整改。

  6、东城公司漏税153.66万元的问题。东城公司已补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款共40.04万元,滞纳金5.93万元。区管委会暂未批复2015年二办综合服务楼年租金具体数额,经与地税局沟通,相关税金待确定年租金后即刻补缴。

  (四)关于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方面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安监局罚没收入为收入预算18倍”。目前,市安监局已与市财政局对接沟通,拟通过参比上年、合理浮动预估等方法,编制更加科学合理的收入预算。

  2、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市食药监局预算执行率为76%”。市食药监局通过加快本级预算执行力度、及时拨付转移支付、加大食品药品抽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工商质监局机关项目支出执行率为47.55%”。对此市工商质监局通过逐月调度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提高项目经费执行进度和执行质量。

  3、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市安监局三公经费管控不严”。对此市安监局通过印发《市安监局严格公务接待禁止酒桌办公规定》、拟定《市安监局内部审计规定》等文件,健全内控,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控。

  4、职工福利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特检中心工资福利支出超支52.64万元”。市特检中心已将52.64万元退缴财政专户,并补缴相应个税。

  “市纤检所发放新疆棉花公检通讯费1.77万元,代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支付职工家属体检费3.04万元”。市纤检所已于审计期间将代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支付职工家属体检费3.04万元退缴财政专户,并于7月12日将新疆棉花公检通讯费1.77万元退缴财政专户。

  “市质检所发放通讯补贴1.75万元”。市质检所已于6月24日将1.75万元退缴财政专户。

  “市招投标局代个人缴纳公积金8.04万元”。市招投标局已将代个人缴纳公积金从职工工资发放中扣除,并将清退的8.04万元转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5、非税及往来收入收缴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特检中心等未按收费标准收费,且未按规定解缴入库”,“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无依据收取咨询检验费2万元”,“市招投标局滞留财政收入97.38万元,无依据收取场地使用费0.76万元,政府采购中标服务费28.53万元”。上述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清理整顿收费标准,及时足额汇缴非税收入。

  “市教育局非税收入对账不及时,往来结算票据填写不规范”。对此市教育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夯实业务基础,完善内部控制。

  6、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市安监局挪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经费8万元、应急救援经费10.14万元”,“市食药监局挪用人民调解保障经费5万元、项目支出列支人员经费8.46万元”,“六安职业技术学院挪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经费18.32万元”。上述单位已根据审计意见,相关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进行账务调整。

  7、资产购置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茶检大楼附属及其他零星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市工商质监局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标准和规定,并加强对下属单位资产采购的管理,杜绝此类违规现象的再次发生。

  “市茶检中心大楼已投入使用,未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财务决算审计”。市工商质监局已成立基建工作组,加快办理基建工程验收、竣工决算及基建审计相关手续,预计年底完成。

  “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未编仪器采购预算”。对此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预算编制审批手续。

  “市教育局购买笔记本5台未入账,六安职业技术学院购买微课云平台未实行政府采购”。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完善预算编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修订制度文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8、往来款清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纤检所应收款65.40万元长期未清理”。市纤检所已对往来款项逐笔核查,并聘请六安财立达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预计年底完成。

  9、超最高限价确定中标单位的问题。该问题已移交市纪委,六安职业技术学院配合市纪委,对违法违纪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10、现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市招投标局出纳人员将单位库存现金存储于个人银行卡”。市招投标局已对出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个人罚款2000元,与单位罚款3000元一并转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五)关于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方面

  整改情况

  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方面存在的3个问题,均已基本整改到位。对于“市本级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2015年未使用项目资金,市财政局已收回统筹管理;对于“挤占项目经费9万元”,市旅委已联系代账公司,进行账务调整;对于“拨付县区奖补资金不及时”,截至2016年10月,相关县区2015年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位。

  (六)关于全市环保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方面整改情况

  1、项目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滞留财政专户”。市财政局已于2016年6月将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资金15800万元预下达至相应县区,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已拨付459万元。

  “部分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水环境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项目新拨付两笔资金合计106.2万元,黄标车提前淘汰项目新发放补偿资金703.64万元,横排头水质监测项目已完成选址、部分设备公开招投标,预计年底完成。舒城污水处理及管网配套项目与霍山大别山生态补偿项目,相关工程单位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

  “项目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霍山县诸佛庵大干涧村项目现已委托江苏林格公司统一运营管理;金安区丰乐河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关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结束,设备基本安装到位。

  “项目竣工未组织验收”。舒城县康元生态农业污染治理工程尚未通过环保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单位正跟进督促;裕安区分路口镇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正进行申报竣工验收工作。

  2、排污企业处理处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排污企业违法行为处罚执行不到位”。市环保局分别于2月3日、3月3日就蓝翔节能玻璃、宏润钢结构处罚决定,向金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相关案件均处于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

  3、虚报专项经费的问题。霍山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94.07万元,未按规定补贴至具体奖补对象户,已由相关乡镇上交县财政。

  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市环保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机污办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与环保专项无关支出46.22万元,上述单位通过账务调整,归还原资金渠道等措施整改到位。

  金寨县挪用水生态补偿项目资金,县环保局已于8月10日请示县政府,将根据批示及时缴回被挪用项目资金。

  5、应征未征排污费的问题。市级应征未征42.44万元,经核定,实际需征收22.43万元,已全部征收到位;霍山县应征81.86万元已全部征收到位;舒城县少征收40.89万元为企业处于倒闭或停产状态,排污费无法征收。

  6、秸秆禁烧奖补资金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相关县区根据审计意见,通过政府行文、多部门联合督查等方式,规范秸秆禁烧奖补资金使用,合理回收、统筹使用结余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落实审计决定,强化审计整改,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正常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整改协调小组及审计整改督查小组将继续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一要完善预算管理机制。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标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供给标准。强化预算执行,推进编制中期预算,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控制度,试点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

  二要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税务人员专业能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格税收征缴环节,坚持依法纳税。

  三要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认真清理历年结余专项经费,盘活存量资金,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加快项目推进力度,发挥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立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结果报告制度,定期向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逐步公示审计整改结果,建立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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